****于2024年11月5日就检验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发出第一轮院内磋商邀请函,但在公示期内由于报名供应商未满3家,无法进行充分的院内磋商,现进行本次院内磋商邀请的第二轮邀请,欢迎具备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在第一轮已报名的供应商,经确认后可不需再提交材料)。
一、采购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检验系统升级改造 | 1项 | 6 |
二、项目主要内容(基本概况介绍)
我院现需采购检验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含标本收取送达界面改造、新增标本销毁界面、新增微生物菌种保存功能等。
具体需求与参数在提交资质时可向信息科领取。
三、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3.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者优先;
4.参加本次院内市场调研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履约能力、相关服务资质证明等。
四、报名材料和响应文件材料要求(文件装订成册且盖章(含骑缝章))
1.报名阶段准备的材料如下
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封面 | 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1份 | 报名阶段,请勿提供报价,参考本目录准备材料 |
2.目录 | ||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等) | ||
4.报名人非法人则需要提供法人授权书 | ||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资料 | ||
6.近三年内(至报名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公司声明 | ||
7.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本地具备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资料。 | ||
8.供应商自身情况简介 | ||
9.相关产品销售资质、产品服务资质证明(代理其它厂商产品需要出示相关授权许可证明) | ||
10.业绩材料证明 | ||
11.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若有) |
2.报名材料封面样式如下
项目名称 | |
报名企业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11位移动电话号码) | |
| |
报名日期 | 2024年 月 日 |
3.院内磋商阶段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准备如下
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封面 | 以下:现场提交: 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1份;自备纸质正本1份,副本6份。 | 本阶段阶段,请在报名阶段材料的基础上提供采购文件响应情况、报价表等材料,参考本目录准备材料 |
2.目录 | ||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等) | ||
4.报价人非法人则需要提供法人授权书 | ||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资料 | ||
6.近三年内(至报名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公司声明 | ||
7.采购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 | ||
8.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本地具备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资料。 | ||
9.供应商自身情况简介 | ||
10.相关产品销售资质、产品服务资质证明(代理其它厂商产品需要出示相关授权许可证明) | ||
11.业绩材料证明(近三年该投标产品同规格型号的用****门市三甲医院优先列出)及相关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验收等佐证材料)) | ||
12.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若有) | ||
13.报价表 |
4.响应文件封面样式如下
项目名称 | |
响应企业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11位移动电话号码) | |
| |
响应日期 | 2024年 月 日 |
以上每份文件均应有报名供应商盖章(含骑缝章),响应文件要装订成册。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文件送交地点
1.线上报名阶段
(1)按第四条第1点报名阶段的要求,将报名材料准备成电子版(盖完红章的PDF扫描版1份,大小尽量控制在20MB以内),将其发送到我院信息科的邮箱****@163.com(如需咨询,请工作日致电:0592-****935)。
(2)报名材料电子版提交有效时间为公示当日起7个自然日(含公示当日),逾期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2.院内市场调研阶段
(1)正常情况下院内市场调研为线下现场参与(特殊情况电话另行通知),报名阶段有效期结束后,具体院内市场调研时间以信息科通知为准,不再挂网公示。
(2)按第四条第2点院内市场调研阶段的要求,将响应文件的纸质版(一正陆副,且用档案袋装好并密封)和电子版(盖完红章的PDF扫描版1份,大小尽量控制在20MB以内)以U盘的形式携带到现场参会,地址:****门市**区盛光路566号3号楼4楼信息科。
3.报名材料电子版以报名有效期内最新提交的文件为准。
4.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命名(例如:XX公司+项目名称+报名材料,XX公司+项目名称+报价材料)。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的采购成交结果或项目采购信息如有变更,将通过****网站(http://www.****.com/)的招标信息公告栏公布或者电话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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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