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对 ****分行办公家俱入围供应商的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符合所要求资格,并能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人:****
2、项目名称:****分行办公家俱入围供应商的采购项目
3、招标编号:****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招标内容:本项目共1个标段,****分行未来3年网点办公家具的制作、安装能够顺利实施并符合总行VI规范要求。拟选聘不超过3家**单位;如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数量X 3家,则评选出3家入围;如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数量X<3家,则本次定为流标,重新进行二次招标。(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服务期:本次合同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银行年度后评价考核结果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和报名材料(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近三年未出现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或受到惩戒处罚。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招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要求:
7.1.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无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历史行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且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cn)中列入违法失信企业。(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3投标人近三年需具备一个单项合同不低于50万元(近三年指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办公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任一张发票并加盖公章)。
7.4 投标人需具有完备的供货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有完善的服务承诺。投标人在**市有售后服务点,提供固定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房产证或租房****公司****公司正式员工或法定代表人,若为正式员工,****公司员工的证明资料(提供公告发出之日前至少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若为法定代表人,请给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料。
7.5****制造厂商投标,企业应具备生产我行办公家具必要的厂房、机械设备及相关人员等条件。****制造厂商品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机械设备及相关人员等现场实物照片并加盖公章)。
7.6投标人须承诺响应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的保证书(格式自拟)。
7.7投标人未被****管理部门列为限制投标(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按招标要求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9.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领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
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可在****领取招标文件(**省**市高新区紫丁巷2号********公司1****中心。)
3、招标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账 号:311********50043764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1、开标日期:2024年12月10日10时30分
2、开标地点:**省**市高新区紫丁巷2号********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徽商银行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李老师
地 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交子大道365号
联系电话:028-****880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高新区紫丁巷2号
联系人:周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187****4208、187****3714
邮箱:****@163.com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后,****银行官网 集中采购 在新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https://www.****.cn/cggl/cms/)注册登记,****银行旧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http://rczp.****.cn:8000/cggl/index.screen)注册登记,应根据《关于启用新版采购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登录新版集中管理系统补充完善注册资料,若供应商未注册登记或未补充完善注册资料,导致后续投标失败,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由此导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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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