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1-15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 **数字城一期项目—配套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码: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11月14日在 ****交易中心(**市**区胜河里150号)(评标地点)结束,****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标准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日历天) | 评标情况(得分) |
第一名 | **** | ****188.0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 30 | 97.87 |
第二名 | **市****公司 | ****086.0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 30 | 90.2 |
第三名 | **富****公司 | ****997.35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 30 | 85.37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市****公司 | **富****公司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赵志勇 | 郑光象 | 吴万林 | |
证书1 | 名称 | / | / | / |
编号 | / | / | /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市****公司 | **富****公司 |
资格条件要求 | 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招标内容及其相应服务 | 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招标内容及其相应服务 | 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招标内容及其相应服务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
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
联系人:沙先生
联系电话:159****6895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锦****办公室
地址:**市**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16-****872/73
传真:0416-****873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