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组配分类:辐射建设项目环评 |
发布机构:核管局 | 发文日期:2024-11-13 |
名 称:2024年11月13日拟作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意见公开 | 文件编号: |
内容摘要: | 时 效: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新增1台DSA应用项目 | **市 | **** | ******公司 | 医院拟将院内3号楼(又名综合病房楼)12楼心脏导管室1****办公室和1****办公室改造为1间DSA机房(DSA3机房)及其辅房,并在该机房内新增配备1台DSA(型号为Azurion 7M20,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 | 主要环境影响: X射线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规定。 (二)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三)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工作指示灯、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四)配备环境辐射剂量检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1~2次。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2 | **院区扩建核医学科及后装机项目 | **市 | ****医院 | ******公司 | 医院拟对**院区的核医学科和放疗科进行扩建,将在改造后的核医学科区域扩大原有的99mTc和131I(甲吸)用量,扩建18F、68Ga及1台Ⅲ类射线装置PET-CT(配套使用2枚V类校准源68Ge)用于开展核素诊断工作,并将使用131I开展甲亢治疗。同时核医学科将继续使用原有的1台Ⅲ类射线装置SPECT-CT及豁免源,并将注销原已许可的89Sr及131I(甲癌)项目。原核医学科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06E+09Bq,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扩建后核医学科日等效最大操作量4.14E+08Bq,场所等级未变。此外,医****中心工作用房改造出后装机机房及辅房,将使用1枚Ⅲ类放射源192Ir,活度为3.70E+11Bq。前期模拟定位工作将依托1#楼中影像楼的模拟定位机及CT完成。 | 主要环境影响: X射线、γ射线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规定。 (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功能区域布置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放射源及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须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与备案手续。 (三)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四)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联锁装置、工作指示灯、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检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1~2次。 (六)做好放射性废水衰变池和专用管道的防腐、防渗、耐酸碱腐蚀,放射性废水排放满足《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中相关规定。 (七)废旧放射源应当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确实无法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的,送交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 (八)通风系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超过180天,可作为医疗废物处理。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按半衰期分批分类暂存,达到贮存期且经监测满足清洁解控标准后,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3 | **固定式X、γ射线探伤项目 | **市 | ****公司 | ******公司 | 公司因对送检单位工件进行无损检测需要,拟开展固定式X、γ射线探伤项目。拟在公司质检用房北侧**1座固定式探伤房(包括曝光室、辅房及源库),并拟配备1台工业直线加速器(6MeV),1台60Co γ射线探伤机(100Ci)、1台192Ir γ射线探伤机(100Ci)和2台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350kV,最大管电流5mA)。 | 主要环境影响: γ射线、X射线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规定。 (二)放射源转让须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与备案手续。 (三)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四)配备环境辐射剂量检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1~2次。 (五)废旧放射源应当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确实无法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的,送交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 (六)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废胶片等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置。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4 | **固定式X、γ射线及移动式X射线探伤项目 | **市 | ******公司 | ******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 γ射线、X射线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规定。 (二)放射源转让须及时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审批与备案手续。 (三)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确定的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取5mSv/a;公众成员剂量约束值取0.1mSv/a。 (四)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五)配备环境辐射剂量检测仪,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巡测。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边辐射环境监测1~2次。 (六)移动探伤前通过辐射剂量巡测仪确定控制区、监督区边界,并在明显处悬挂警示说明、安放警示灯,安排监督人员巡检,防止人员误照事故发生。探伤前履行对周围公众告知的义务,加强对周围公众辐射安全知识的宣传,确保公众安全。 (七)废旧放射源应当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确实无法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的,送交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 (八)项目运行产生的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废胶片等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置。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25-****6107 通讯地址:**市江东北路176号,****生态环境厅核管局,邮编2100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