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市**街道红海路88号
建设单位:****
编制机构:**阡陌****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环评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在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报告表内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公司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可行。本项目位于**市**街道红海路88号,面积约1305m2,投资总额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主要设备为激光焊接机、自动点胶机、注塑机、模温机、干燥机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切实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强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同时采取有效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2、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海****公司处理,废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3、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废气控制措施,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等达到规范的要求。同时加强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有效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污染物执行标准见《报告表》表3-3~3-4。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废的处置均须按相关固废管理要求办理相关转移和处置手续。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环境风险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建立健全风险应急预案,杜绝因风险事故的发生而引起的环境污染。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13-****80783
电子邮件:****@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