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嘉伟垃圾焚烧发电取水管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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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嘉伟垃圾焚烧发电取水管线工程项目 | **市**县朱各庄镇朱各庄村 | **** | ****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为改造引滦干渠下游节制闸,****泵站1座,**输水管线长度7.23km,通过泵站提水、管****发电厂进行供水。 | 项目在建设和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一)严格落实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现场必须设置连续硬质围挡,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在正常良好的状态下工作。同时燃油机械应安装尾气排放净化器,使尾气能够达标排放。确保施工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的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为盥洗废水,直接泼洒抑尘。基坑排水经絮凝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车辆冲洗设施均进行防渗处理,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洒水降尘。项目施工在跨越现状河道、沟渠、坑塘附近施工时,须设立有效的废水拦挡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水体,同时禁止施工弃渣弃入水体。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施,高噪声设备和进出施工场地的临时道路应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点。运输经过敏感目标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确保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取水泵房安装低噪声离心泵,基础减振,泵房安装隔声门窗,定期维护。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区和施工现场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部分用于回填,****政府指定部门综合利用。建筑垃圾应分类堆放,尽量回收利用。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加快施工进程,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范围征占土地,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施工期间应及时处理固体垃圾,有效处理废水,禁止向干渠内堆放其他固废和排放废水。 (六)项目运营期无废气、废水产生;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取水泵房安装低噪声离心泵,采取减振基础,泵房安装隔声门窗,定期维护,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泵站维护产生的配件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更换的配件由****统一外售,泵类维护产生的废油及废油桶由维护人员带走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运营期管理,制定施工期事故应急方案,加强机械设备的检修维护。 | 无 | 无 |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