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集体资产**区廿里镇里珠村里珠畈、杨家堪头畈耕地进行公开挂牌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租标的概况:
**区廿里镇里珠村里珠畈、杨家堪头畈耕地公开挂牌招租,耕地面积共约232亩。(耕地四至界限以出租方现场确认为准,本次招租面积按232亩计算租金,如承租人需重新测绘面积的按测绘后的面积计算租金多退少补,涉及的测绘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首年租金起挂价650元/亩/年,竞价保证金50000元,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总价的20%,保证金不计息。
二、其他事项揭示:
1.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人(受让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经营范围:仅限用于种植粮食作物。
3.租赁期限:3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4.成交原则:采用线上(网络)竞价,首年租金出价最高者取得经营权。成交价为首年租金每亩单价,成交价乘以耕地面积即为首年租金成交总价。
5.本次招租耕地原合同于2025年2月23日到期,原承租人享有同价优先权。若原承租人竞得的,租期自原合同到期次日起计,若非原承租人竞得的,实际租赁起始时间按照出租方实际交付日起计。
6.承租人不得在承租区域内进行违法活动。
7.承租人不得擅自对耕地进行硬化处理、搭建建筑、占用耕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建设或一切有人为造成风险的行为。
8.承租人不得用于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法律规定的除外)。
9.承租人不得在耕地内挖塘养鱼进行畜禽养殖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10.租赁期内,承租区域内的田间道路、渠道、挡墙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保养责任由承租人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11.租赁期间因承租人生产经营、使用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
12.承租人缴纳的款项出****农业农村局监制的**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若承租人需开具税务发票,因开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承租人据实承担。
13.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与下一轮招租活动。
14.其他事项按租赁合同履行。(租赁合同样本附后)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挂牌截止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标的以现状招租,敬请意向人实地查看,认真咨询标的情况,一旦报名竞价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四、竞价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意向竞价人登录**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com/)完成账号注册,并办理竞价报名手续,竞价保证金必须从注册****银行账户缴纳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报名人注册账号时预留的手机号),保证金以网络电子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注:保证金交款请选择转****银行、****银行柜台办理),并选择即时到账模式办理。不接受支付宝、微信汇款)。
五、报名及挂牌截止时间:自即日起到2024年11月28日17时止,2024年11月29日上午10时00分整****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平台举行电子竞价(http://www.****.com/)。
公告详情请见:http://www.****.com/
咨询电话:0570-****502程女士
公司地址:**市柯**九**路39号109室
附件: **区廿里镇里珠村里珠畈、杨家堪头畈耕地公开挂牌招租竞价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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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市两山****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