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东明县分局东明县第四污水处理厂排水应急引流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处理厂排水应急引流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2024-11-07]
****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系统
********处理厂排水应急引流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处理厂排水应急引流工程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 | 2024-11-06 16:13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2.更正内容: | (1)原招标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①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现更改为:①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竞争性磋商办法”中评分标准,现变更内容详见附件。 | ||||
2.更正日期: | 2024-11-07 15:17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名称: | **** | 地址: | **省**市**县**公路与纬五路交叉路口南 | ||
联系方式: | 0530-****923 | ||||
2.代理机构名称: | **** | 地址: | **省**市鲁西新区府南街天**园1号楼 | ||
联系方式: | 133****0656 | ||||
3.项目联系人: | 谢欣 | 联系方式: | 133****0656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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