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年11月15日)
****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4年11月15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乡智海环保高分子材料制造项目(一期)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3561
传 真:0591-****0186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3506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乡智海环保高分子材料制造项目(一期) | **省**市**县**乡赤岭135-1号 | ********公司 | ******公司 | 拟同意在**省**市**县**乡赤岭135-1号项目规划红线内建设**乡智海环保高分子材料制造项目(一期)。租赁建筑面积约6500m2,拟利用已有厂房设置生产车间、办公室等配套设施。本项目属于迁建项目,规模为年产60万套塑料制品(海参笼、鲍鱼笼等)的生产规模。 |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白****处理厂处理。 2.注塑工序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3.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4.项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一般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和残次品回用于生产工序,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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