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西红色纪念地调查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豫西红色纪念地调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最高限价:449750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为****豫西红色纪念地调查项目,本次共一个标段,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交付成果,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要。
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4日
11、评审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人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新伊大街与**路****园区****中心3楼西侧
成交价:446000.00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内交付成果
三、评审专家名单
谢峥嵘、李晓莉、胡鹏。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成交****市级政府采购服务费支付标准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文物局》和《****》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因系统原因,本项目成交公告将不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老**九都东路222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379-****2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洛宜路与子玄街交叉口东宇大厦1021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5****5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5****5995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