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花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2********51318XJ/2024-08761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4年11月12日 |
标 题: | 关于松花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发改地区审批发〔2024〕72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15日 |
****关于松花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松花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松管请〔2024〕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通过国****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审核。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提升松花湖水质,丰富动植物多样性,进一步改善松花湖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障居民饮水安全以及推动旅游业发展,项目建设必要、可行。经研究,原则同意松花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松花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市松花湖周边。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设置垃圾中转站1座,制作标示牌100个;治理坡体40公里;治理恢复松花湖库区旺起镇**川湿地62万平方米,清理底泥18万立方米;安装生态防护网50公里,制作警示标识90个。
五、建设期限
29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1190.78万元,其中:工程费8985.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88.38万元,基本预备费1017.3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 2025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如中央财政资金不予支持,地方财政将全额承担该项目所需资金)。
七、相关要求
(一)******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集团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相应要求。
****管理局、市财政局、****环境局、市住建局、******局、市应急****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项目监管工作,切实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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