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超市租赁(二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超市租赁(二次)项目答疑、补充及延期公告
********超市租赁(二次)项目(项目编号:****)答疑、补充及延期公告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本项目“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第5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意向承租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度及完善的管理制度且无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认定的违规违法问题”。请问意向承租人是否可以依据(皖政办秘(2022)42号)和(皖政办秘(2023)8号)要求,提供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无违法违规记录)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答:本项目“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第5项“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意向承租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度及完善的管理制度且无工商、税务、质检等部门认定的违规违法问题”,仅要求意向承租人提供承诺函,并未要求额外提交其他形式的证明材料。若意向承租人存在2021年1月1****政府部门认定的违规违法问题而提供了虚假承诺函,由此产生的所有风险及法律责任将由各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二、延期部分
(一)原公告期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0:30止”,现延期至“2024年11月21日09:30止”。
(二)原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及评审时间为“**时间2024年11月14日10:30”,现延期至“2024年11月21日09:30”。
三、补充部分
1.本项目意向承租人交易保证金未缴纳成功或尚未缴纳的,应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形式向以下保证金账号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
户名:****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路支行
账号:767********098682
注:转账时须备注“****保证金”,并在竞价文件中提供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作为本项目评审要素。
2.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已成功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本次无需重新缴纳交易保证金。
3.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中心将从交易保证金查询系统中或从财务部门查询交易保证金信息,****委员会评审。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单位:****中心
地址:**市**新区**大道4872****中心A9幢****集团4楼
项目负责人:刘工
电话:0551-****3292,****3290
2024年11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