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0〕296号)要求、项目区情况以及相关规范标准,现就“**县美丽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编制工作”项目进行预询价,欢迎有资质和有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美丽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编制工作
二、项目内容
(一)编制《**县美丽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二)编制形成重大生态环境领域项目清单。
(三)总结美丽**建设经验。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反记录;
(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从事环保相关的工作;
(七)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专家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明。
(三)具有从事环保类业绩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四)参加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在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报价方应于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五点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我局,地点为********中心E栋213)。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2.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和技术参数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联系人:林建星;联系电话:0591-****0805(请于工作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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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