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市**区凯江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市**区凯江流域**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德****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德市罗发改投资〔2023〕1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德****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德市罗发改投资〔2023〕14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区。
2.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管网工程、清淤疏浚及生态工程三个子项。
管网工程包括**、改造及修复雨污水管网约9.66km,管径为DN300~3.5x2.0m。****园区**及改造雨污水管道约5.46km,管径为DN300~3.5x2.0m,****滨**路**、改造及修复雨污水管道约4.2km,管径DN500~DN1000。
清淤疏浚主要包括凯江周家坝1#****水厂段及内河清淤疏浚约2.36km,清淤疏浚量约20.6万m3。
生态工程包括生态护岸及生态隔离带修复,**溪及凯江垒水河段修复生态隔离带及生态护岸约5.3km。其中**溪生态隔离带及生态护岸修复约1.7km,凯江垒水河段生态隔离带及生态护岸修复约3.6km。
具体以实际实施内容为准。
2.3招标范围:
2.3.1设计阶段: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3.2施工阶段: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内施工图预算编制、全部工程施工及其他工作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包括配合办理开工、竣工等手续以及发包人指定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
2.4计划总工期如下:计划工期为 360 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③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其投标保证金也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00秒,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ggzyxx.****.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德****改革局
地 址:**市**区雨村东路16号
电 话:0838-****986
传 真:/
邮政编码:61850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北路243号
邮 编:6185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99****0224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渭河路17****中心B栋13楼)
邮 编:618000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838)****577、158****974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1月1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