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菁石材厂年产200万m2板材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829415G | 建设单位法人:李林桂 |
李铸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兴泉镇兴泉村十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干菁石材厂年产200万m2板材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9-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兴泉镇兴泉村十组 |
经度:101.449064 纬度: 26.63099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07-27 |
丽环审〔2016〕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829415G001X |
2024-11-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97 |
41.7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829415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702MA6NG3MY2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2261590 | 竣工时间:2020-02-10 |
2020-03-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0-06-10 |
2024-10-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496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位于**县兴泉镇兴泉村十组,建设年产200万m2规格为20mm厚**石板材生产线一条,建设内容为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其中,生产区包括厂房(切割车间、打磨抛光车间、检验修补车间)、存储车间、装卸场和荒料堆场,厂房建筑面积为5000m2,存储车间建筑面积1500m2,装卸场占地面积为300m2 ,露天荒料堆场占地面积550m2,办公区建设办公楼1 栋,建筑面积为1970m2,生活区主要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为2100m2,道路及硬化区域占地面积4100m2。 项目选址于****煤矿厂址内,总占地面积100000m2,总建筑面积12000m2,预留发展区域83500m2。工程总投资1300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万元,占总投资的0.47%。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县兴泉镇兴泉村十组,建设年产200万m2规格为20mm厚**石板材生产线一条,建设内容为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其中,生产区包括厂房(切割车间、打磨抛光车间、检验修补车间)、存储车间、装卸场和荒料堆场,厂房建筑面积为5000m2,存储车间建筑面积1500m2,装卸场占地面积为300m2 ,露天荒料堆场占地面积550m2,办公区建设办公楼1 栋,建筑面积为1970m2,生活区主要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为2100m2,道路及硬化区域占地面积4100m2。 项目选址于****煤矿厂址内,总占地面积100000m2,总建筑面积12000m2,预留发展区域83500m2。工程总投资4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78万元,占总投资的8.40%。 |
产能降低,项目投资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统筹规划、设计、建设项目雨水、污水收集处理排放 系统,减轻项目建设、运行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要根据项目区 地形地貌状况,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建设项目区雨水、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系统工程,切实做到雨污分流。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得外排;营运期,生产废水采用物理+化学混凝沉淀法处理,处理设施规模640m3/d,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 城市绿化标准值;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设施规模6m3/d,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一级标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石材加工工序,不得外排。厂区设置640m3事故水池,接纳非正常工况下事故废水,待处理设施正常后,返回处理设施中进行处理,禁止废水事故排放。要设计、建设厂区场地初期雨污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污水经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石材加工工序,不得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落实废水回收处理措施。 已按照统筹规划、设计、建设项目雨水、污水收集处理排放系统,减轻项目建设、运行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建设方已按照项目地形地貌,合理建设项目雨污收集处理排放系统。 施工废水已设置废水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营运期,生产废水排入项目390m3沉淀池,经四级物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生产线,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项目化粪池;生活废水排放项目化粪池沉淀处理。化粪池废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m3/d)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用水。项目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排入厂区周边雨水沟渠。厂区设置390m3事故水池,接纳非正常工况下事故废水,待处理设施正常后,返回处理设施中进行处理,禁止废水事故排放。 项目生活、生产废水均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后不外排。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强化生产管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大气污染。项目施工期应采取洒水抑尘、遮盖、设置违栏、优化施工布局和时序等措施,防治施工扬尘。运营期,石材切割、打磨、抛光要采用湿法作业,有效控制粉尘产生;厂区及荒料、废料堆场要设置洒水降尘设施,适时洒水降尘;项目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大气环境影响;餐饮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小型规模限值后,通过管道由屋顶排放。 严格落实噪声控制措施,防止噪声扰民。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控制施工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优化高噪设备布局,合理安排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规范大型机械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噪声,要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和设备消声、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设计厂房和厂界围墙、禁止 夜间作业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排放》(GB12348-2008)3类标准。 强化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分类收集、综合利用、规范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轻项目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土石方、建筑垃圾回填场区低凹区域,不产生永久弃渣,表土收集后期绿化覆土回用。营运期,切割边角料、废石料、生产废水沉淀渣(石粉)收集后存放于专用废渣堆场,协议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废机油妥善收集储存,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处置。要切实强化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努力提高项目**回收率,降低单位产品物耗、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确保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低于三级,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遮盖、设置违栏、优化施工布局和时序等措施,防治施工扬尘。 运营期石材切割、打磨、抛光要采用湿法作业,有效控制粉尘产生;厂区及荒料、废料堆场要设置洒水降尘设施,适时洒水降尘;项目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大气环境影响;餐饮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达到《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小型规模限值后,通过管道排放。 项目已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控制施工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优化高噪设备布局,合理安排产生噪声较大的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规范大型机械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运营期生产设备噪声,要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和设备消声、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合理设计厂房和厂界围墙、禁止夜间作业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排放》(GB12348-2008)3类标准。 项目已落实固体废物收集回收措施。 施工期土石方、建筑垃圾回填场区低凹区域,不产生永久弃渣,表土收集后期绿化覆土回用。 营运期,切割边角料、废石料、生产废水沉淀渣(石粉)收集后存放于专用废渣堆场,协议外售作为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废机油妥善收集储存至项目危废暂存间,委托****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规定,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 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承诺内容。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环境保护公示牌,公示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情况和主要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落实环保措施,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维护环保设施,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处理达标回用不外排、粉尘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方法定代表人已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严格执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承诺内。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环境保护公示牌,公示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情况和主要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落实环保措施,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维护环保设施,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废水处理达标回用不外排、粉尘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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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 已建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食堂油烟机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已建 | 0.16mg/m3~0.24mg/m3(平均排放浓度为0.19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危废暂存间 | 已建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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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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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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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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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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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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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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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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