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说明
**狮****开发区位于**市**区狮子山,为省级高新区,截止2023年年底,入驻企业约为65家,目前开发区内企业产生的废水均通过狮****开发区污水处理系统工****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狮****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编制完成了《狮****开发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10月7****环境保护局的批准建设,批文号为铜环评[2017]65号,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选****开发区东侧,占地面积6920.27m2,处理规模为0.3万m3/d,主要处理构筑物包括格栅及提升泵房、初沉池、调节池、气浮系统、生化池、二沉池、污泥池、活性砂滤池、紫外消毒渠及外排泵房、综合机房、废气处理设施、应急池、综合楼、门卫和在线监测室,主要负责处理****狮****开发区的各个企业产生的污水(含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的尾水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西侧排水渠,再经排涝****泵站,最终进入顺安河。该项目于2019年3月28日完成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工作,验收备案号为340705-2019-009。根据调查,狮****开发区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项目正常运行。
**狮****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地质大道以东、铜精山大道以西、铜井路以南地块进行开发,2024年1月,**狮****开发区管委会委引进了《沐邦新****公司年产10GW-N型高效电池片、10GW****基地项目》,该项目已通过**市****委员会备案,根据该项目的可研报告可知,废水总排放量约为1.8万m3/d,其中含氟废水约为1.4万m3/d。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无法满足引进企业生产需求。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中明确提出“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时考虑远期地块发展需求,**狮****开发区管委****处理厂。
根据《**市防洪规划报告》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要求,以及地方实际情况,顺安河干流以及支流**河、新桥河下游段等属于**范围,**整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跃进圩堤防现状为20年一遇),现状西联圩圈堤为3级堤防,东联圩圈堤、顺安片区堤防为4级堤防,因此根据防洪规划和实际情况,顺安河**干流(顺安联圩段)属于东部**,联圩内人口众多,且为万亩大圩,应提标至2级堤防标准,目前该段右岸为4级堤防标准,左岸部分圩口(徐村圩和泉塘圩)未整治,2016年和2020年洪水满溢现象严重,附近G236道路受淹导致交通不畅,顺安河上****水库~朱村桥)段基本未整治,该段两侧村庄较为密集,防洪压力较大。同时高新区剩余地块不足1000亩,且成零散分布,难以承载牵动性强、拉动力大的好项目,园区替代产业发展陷于困境。****园区承载力,将高新区以南地块670亩用地进行收储,保障新项目用地需求。为完善新征收地块基础设施,原农排区均纳入城市规划区,城排面积扩大,2021****泵站设计流量3.52m3/s,****泵站无法满足城排要求,需要进行扩建。
2024年3月****委托编制了《**狮子山高新区SZ-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总面积为459.37公顷,****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及提高排放标准,园区规划****处理厂;同时为了提升排涝能力,****泵站进行扩建;为配套该地块的建设,****园区道路工程。**市****委员会于2024年5月28日以《关于**狮子山高****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区发改审[2024]8号,详见附件2)同意项目的立项,项目代码为****。建设内容如下:1、狮子山高****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总规模4.0万吨/日(近期2.0万吨/日,远期总规模4.0万吨/日),包括加药间、污泥脱水车间、臭氧发生间、配电间、鼓风机房、综合管理用房、门卫室等占地面积约62.88亩;2、狮子山高****园区道路提升工程:**园区内部沥青混凝土道路2条,红线宽度18m,总长度1823.4m,配套排水(雨污水)管道、供水、供电、供气管网及交通、绿化等附属设施;3、狮子山高****园区防洪排涝工程:园区约600亩现状场地平整,回填土方量约563434.4m;同时为保证场地防洪排涝能力,****泵站扩建(扩建流量17.630m3/s,占地面积约4.3亩),并对现状沟渠进行水系治理(含**排水管涵、明渠及现状排水管涵改建)。
**市****委员会于2024年8月2日以《关于关于**狮子山高****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区发改审[2024]17号,详见附件3)批准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建设内容为:****处理厂1座,建设规模4.0万吨,包括加药间、污泥脱水车间、臭氧发生间、配电间、鼓风机房等;**园区内部沥青混凝土道路2条,总长度1811.3米,并配套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供电排管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泵站,扩建规模17.63m3/s,并回填土方和治理现状沟渠。****处理厂二期项目选址意见书可知,****处理厂二期占地范围约为60216.04m2。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主要根据该批复建设内容进行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委托****编制《**狮子山高****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前公示,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予以公示,下载链接:https://pan.**.com/s/1YMwIGRukCRvxs67Cpq2i8w;提取码:pks0。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委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0562-****551
联系地址:**省**市**区铜井东路2508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
联系人:秦工
联系电话:0551-****8736
联系邮箱:****04758@qq.com
联系地址:**省**市经开区**路****中心3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