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区新港镇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村
中标金额:工时定额18元/小时,材料综合管理费率13%
(2)供应商名称:**县****公司
供应商地址:繁阳镇**纬五路1-128#、129#
中标金额:工时定额15元/小时,材料综合管理费率1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5年**区新港镇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郑伟 杨才兔 王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不足3000.00元按300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名称: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市**区新港镇**路67号
联系方式:187****4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广场a座
联系方式:强工153****7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强工
电话: 153****7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