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2024G08 | **县城南工业集中区 | 32337平方米 | 工业用地—化学纤维制造业 | 1.45≤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具体规划建设条件按尤自然资〔2024〕115号执行。 | 50年 | 510 (设有底价) | 102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通过“**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仅单独申请。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竞买申请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四、挂牌方式、竞买申请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6日8时0分0秒至2024年12月13日16时30分0秒。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6时30分0****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缴交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详见挂牌交易须知[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获取]。
2.挂牌交易时间:2024年12月06日8时0分0秒至2024年12月16日16时30分0秒。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2.如需现场踏勘,请于2024年12月13日16时30分前与****联系。
3.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抵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并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扣除由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5.其他事项详见挂牌交易须知。
6.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联系人:******局) 联系电话:0598-****447
(2)联系人:****中心) 联系电话:0598-****192
**** ****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