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杀监测科05包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市**区宁山路2号(****新院区)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武老师 0561-****156
四、采购项目名称:****消杀监测科05包采购项目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主要采购为过氧乙酸(内镜)等。
六、包划分:共1个包
八、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内镜专用消毒灭菌剂过氧乙酸,****医院已有设备使用,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耐腐蚀检测与报告齐全,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
十、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安****开发区仪凤路20号
十一、专家论证意见:
****消杀监测科05包采购项目,经专家论证,论证小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理由如下:
内镜专用消毒灭菌剂过氧乙酸,****医院已有设备使用,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耐腐蚀检测与报告齐全,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综上,****消杀监测科05包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论证小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由****承担项目的实施。
十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以下单位反映: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宁山路2号(****新院区)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561-****156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广场817#
联系人:惠清顺
联系电话:157****5062 056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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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