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求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年产160万套口腔耗材与5万件口腔设备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21MA2CXGY36Q | 建设单位法人:薛中 |
陶万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天凝镇天凝大道66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迁扩建年产160万套口腔耗材与5万件口腔设备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2-C3582-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天凝镇天凝大道666号 |
经度:120.83151 纬度: 30.8928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8 |
嘉环(善)建〔2024〕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37 |
37 | 运营单位名称:**** |
****0421MA2CXGY36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聚力****公司 |
913********6852828 | 验收监测单位:**聚力****公司 |
913********6852828 | 竣工时间:2024-08-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article/index/cid/3.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60万套口腔耗材与5万件口腔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77.5万套口腔耗材与5万件口腔设备(阶段性) |
本项目生产设备未上齐全,故作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美白套装、牙科器械消毒液、玻璃陶瓷、合成树脂牙及切削材料、、医用模型和修复体、硅橡胶材料、口腔设备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阶段性验收,目前美白套装、牙科器械消毒液暂未生产,目前主要生产工艺为玻璃陶瓷、合成树脂牙及切削材料、、医用模型和修复体、硅橡胶材料、口腔设备 |
阶段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熔融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TA001,总收集风量6000m3/h)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称量和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TA002,总收集风量18000m3/h)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3,总收集风量1900m3/h)处理后与处理后的粉尘通过同1根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目前企业租赁厂区内已实施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废水由******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塘。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熔融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TA001)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本项目称量和投料粉尘收集后经“二级布袋除尘装置”(TA002 )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本项目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3)处理后与处理后的粉尘通过同1根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废水由******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677 | 0 | 0 | 0 | 0.068 | 0.068 | |
0 | 0.027 | 0 | 0 | 0 | 0.027 | 0.027 | |
0 | 0.00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22 | 0 | 0 | 0 | 0.022 | 0.022 | / |
0 | 0.00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表1标准。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废水由******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塘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入网口污染因子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浓度日均值(范围)均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日均值均达到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表1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布袋除尘装置、二级布袋除尘装置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1、本项目熔融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TA001)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本项目称量和投料粉尘收集后经“二级布袋除尘装置”(TA002 )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本项目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3)处理后与处理后的粉尘通过同1根2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熔融废气排放口污染物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有组织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粉尘、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均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B.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降噪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球磨机底座采取橡胶减震垫等减震隔震措施;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减少因设备老化增加的噪声;生产时关闭门窗;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器,风机外设置隔声罩。 |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须按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边角料、废切削油、废液、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抹布/无尘纸、集尘灰、废布袋、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①本项目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集尘灰、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②废切削液、废液、危险废包装材料、废抹布/无尘纸、废活性炭委托****处置; ③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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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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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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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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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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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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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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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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