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坊南街29号商业大楼立面改造设计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翠坊南街29号商业大楼立面改造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自筹资金: 10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木渎镇翠坊南街29号。
规模:设计费约11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0001 | 翠坊南街29号商业大楼立面改造设计 | 翠坊南街29号商业大楼立面改造设计 | 11 | 3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请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劳动合同原件、社保原件(近三个月)(上述原件不需装袋)及预审材料于 2024-11-22下午14:00至14:30的工作时间****事务所有限公司递交材料并签到,地址:**市**区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915室。未签到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备注:(一)预审时需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原件(附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单位传真等);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连续在本单位交纳的近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必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并提供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近3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预审申请书(设计通用版本)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请在****建设局****中心下载;
上述资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面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资格预审格式见附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6.其它明确事项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6.7其它要求:一、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6.9 备注: 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均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单不满3家,则重发公告。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http://61.****.51:8090/page/Project/ProZhaoBiaoGS.aspx上发布
9、招标人地址:**市**区木渎镇灵岩村翠坊南街17号
联系人:李羿 传真:/ 电话:139****8023
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开发区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9楼
联系人: 虞小武 传真:/ 电话:0512-****9282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4-11-15至 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