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漳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南**]**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省汉江中游水源涵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南**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改革局以南发改审批[2024]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和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南**板桥镇、**镇、东巩镇、九集镇、李庙镇、**镇、肖堰镇、薛坪镇、巡检镇、长坪镇等10个乡镇 建设规模:项目对南**板桥镇、**镇、东巩镇、九集镇、李庙镇、**镇、肖堰镇、薛坪镇、巡检镇、长坪镇等10个乡镇57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进行生态重建、辅助再生等方式,采用地形重塑、土壤重构、植被恢复等措施,消除水土流失、景观破坏、植被退化等生态环境问题;同时加强生态修复过程监测、后期管护、效果评估,巩固提升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成效,合计面积81.2281公顷。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南**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及编制自然恢复评估报告。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20 合同估算价:****151.74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本项目是****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不属于 | ||||||||||||||||
2.6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勘查和地质灾害设计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近5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一项矿山生态修复或地质灾害勘察设计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认定为无效业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指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而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1-7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 在南**公共**交易网(http://www.****.cn/zbb/) 或**市 公共**交易网(网址: http://jyzx.****.cn/) ,选择相 应的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143:8081/TPBidder/indexsys),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市公共**交易网”—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 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 ,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见“**市 公共**交易网”—服务导航—CA 及电子签章—CA 数字证书及电子 签章办理指南) 。 2、完成注册登记后, 请于 2024 年11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21日 24:00 时止(**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 网使用 CA 数 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 标文件。未按规定从 “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 拒收 其投标文件。 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 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 一经襄 阳市公共**交易网或南**公共**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无。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cn)、**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jyzx.****.cn/)上发布。****政府网(htp://www.****.cn/zb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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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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