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根据《****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成立于2015年12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77237Y,项目于2024年07月29****环境局**管理局建设项目告知性备案回执(深环坪备【2024】109号),在**市**区坑梓街道锦绣东****学园第3分园A栋3层312迁建开办,从事枸橼酸托法替尼、阿哌沙班、恩格列净、乐卡地平、丙烯酰胺的研发,年研发量分别为2kg、2kg、2kg、2kg、3kg,主要研发工艺为混合、萃取、旋蒸、制备、干燥、入库、出库,厂房租赁面积为340平方米,劳动定员为4人。
项目属于排污登记类别,已于2023年9月12日进行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4年7月29日取得《****建设项目告知性备案回执》(深环坪备【2024】109号);
2024年10月开始调试设备;
2024年10月进行采样监测;
项目从事生产至今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4)验收范围
项目****迁建项目中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较环评时,本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环境保护设施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生活污水:****工业园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沙田水质净化厂处理。
清洗废水:项目清洗废水倒入废液缸,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
2)有机废气:项目在研发工位安装负压集气装置,将有机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由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DA001排放筒高空排放,排放筒高度约35米,未被集气装置收集的有机废气,经车间通排风设施对车间通风换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废气风机等设备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下述措施进行隔声降噪:
合理调整车间内设备布置,将厂房门窗设置为隔声门窗;加强管理,避免午间及夜间生产;同时对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处理措施;注意设备的保养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摩擦噪声。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避雨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一般工****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项目采取以下措施:项目设置化学品仓、危废暂存区,并对化学品仓、危废暂存区进行防渗漏处理,设置围堰;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对出现的泄露及时采取措施,对隐患坚决消除;定期检查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状况,做好管理台账,定期更换活性炭。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中“非甲烷总烃”的限值要求;甲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有机废气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VOCS平均排放速率为0.012kg/h,甲醇平均排放速率为0.02kg/h,年工作按300天计,每天8h,则项目有机废气排放总量为76.8kg/a,排放量小于300kg/a,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结论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备正常、稳定的运行,并定期对项目排放的废气、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不得乱堆放,要及时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清洗废水及时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环**期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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