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四眼井、****中心项目供配电施工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市**区四眼井、****中心项目供配电施工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葛先生 电话:133****0923 | ||||
最高限价 | ****349.51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南路52号四楼 电话:0556-****15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8时30分 | 计划工期 | 4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 投标工期 | 4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区董铺路999号文泰院1幢301室 | ||||
投标价(元) | ****145.1 | ||||
项目经理 | 杨国庆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234****03377 | |||||
技术负责人 | 朱伟琼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 《汇淼紫云府》住宅商业项目高低压电力工程 2. ****花园里项目供配电工程 3. 大美城﹒翠园续建工程项目供配电工程 4. **市电动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供配电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 | 投标工期 | 40日历天 | ||
地 址 | **市蒲**团结路(**路)南侧 | ||||
投标价(元) | ****153.79 | ||||
项目经理 | 李洪飞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豫241****95021 | |||||
技术负责人 | 李伟英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一期供电工程 2.**县九**置小区(二期》10kv配电工程 3.原印织厂棚户区改造项目 4.110KVIII向会线1#一4#、110KVIIIT轮线1#一4#电力线路改迁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 投标工期 | 40日历天 | ||
地 址 | **县桥头集镇1****政府大院内 | ||||
投标价(元) | ****282.00 | ||||
项目经理 | 周雲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234****20498 | |||||
技术负责人 | 许猛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市千洪产业园及松岭电力设备10千伏外线电源接入工程 2.******公司三期10kv配电外线工程 3.****开发区****公司10KV电力改造工程 4.****社区安置点建设项目供配电(内电)施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https://wanyi.****.c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葛先生,联系电话:133****092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媛,联系电话:0556-****150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皖宜专区( https://wanyi.****.c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