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15: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进行开标) | ||
预算金额 | ¥28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晨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3-****335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府安东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3-****2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开发区沈家屯镇领秀城三号院3-4-17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3-****335 |
项目概况 |
******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预算金额:****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内****配送中心1****中心17个。通过对县域内17****中心设施进行改扩建,****中心、乡镇为支点、村级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该体系建设聚焦于线下实体改造,计划建设与****配送中心、****中心,实现所有乡镇、村物流快递的统一分拣,预计配送率可达30%以上。1.****中心:(1)提供包括果蔬肉蛋奶、食品、洗护用品、日用百货等商品零售,满足乡镇居民日常、实用型消费。(2)提供餐饮、理发等基本生活服务。(3****中心具有业态显著集聚特点的商业形态,不包括步行街、商业地产形态;经营面积(单体商超形态,其他可根据实际确定)一般在500-1000㎡左右,人口稀少的乡镇可适度降低标准;不同商品和服务类型区分经营,自营部分实行统一结算。可配备电子收款机(POS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和信息系统。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2.****中心:(1)提供物流快递件的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服务,配送至县城和主要乡镇村。(2)对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总量占比20%以上。从村到县不超过3日。(3****中心提供开放、非排他服务;占地面积一般在5000-10000㎡左右。地广人稀、偏远县可适度降低标准;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收货区、仓储区、拣选区、发货区等。可根据实际需要,配送统一的货架、仓库、分拣、配送车辆等设施设备。实现部分基础设施和信息等**的共享。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安全、防淹排水等有关要求。可参照GB/T28581和GB/T21072标准要求。3.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围绕农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重点支持建设或升级****中心,提升蔬菜等农产品上行动能和商品化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10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故相****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政府采购活动;(4****财政厅关于印发《**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文件,供应商不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0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进行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4、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5、本项目为“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在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8、本项目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后,依据相关法规及时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依规合法并公开合同内容。9.****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及时在“信用**”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政府采购项目。10、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县府安东街
联系方式:0313-****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沈家屯镇领秀城三号院3-4-1701
联系方式:0313-****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晨
电 话:0313-****335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