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县禹泽苑风貌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禹泽苑风貌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4-11-15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11-15 | |||
发布机构 | ****审批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夏审管函〔2024〕144号
关于**禹泽苑风貌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你单位《关于呈请**禹泽苑风貌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夏建函字[2024]36号文件收悉。经专家评审论证,同意你单位实施**禹泽苑风貌改造工程。现将可研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侧,禹泽苑群贤居1#-4#、怡然居1#、5#、小高层1#-3#。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禹泽苑内部分建筑风貌进行改造,外墙:包括建筑及门斗外立面、飘窗板(除顶部)、空调板(除放置空调一面)、窗洞面以及屋顶造型立面。原有面砖外墙清洗;原有涂料外墙清除面层,重新粉刷涂料。本项目建筑立面改造面积为29670.67㎡。
六、建设工期:3个月。
七、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并采取相应措施,符合节能要求。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7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2.9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2万元,基本预备费20.1万元。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九、项目支撑文件:
(1******局《行政许可申请不受理通知书》(编号:****00014);
(2****财政局《关于**禹泽苑风貌改造工程所需资金的承诺》。
十、项目单位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期,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接文后,请据此进行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在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概算。
****管理局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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