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餐厨垃圾及市政污泥处理一期工程气浮和过滤器等相关废水预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县餐厨垃圾及市政污泥处理一期工程气浮和过滤器等相关废水预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国企自营”板块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6日10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餐厨垃圾及市政污泥处理一期工程气浮和过滤器等相关废水预处理设备采购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县餐厨垃圾及市政污泥处理一期工程气浮和过滤器等相关废水预处理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投标单位,采用线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在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前将申领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见第五点,PDF格式,内容清晰可见)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qq.com,经审核合格后须缴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资格不能转让),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指定邮箱系统的收信时间为准)发送的资料,不予受理。
开标当天请带上以上资料盖章原件在开标时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交资料:
1.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各提供一份,****公司鲜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6日10点3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市**区蜀西路46号1栋1单元501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结束后即开始招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国企自营”板块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省**市**县凯江镇**南路98号205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838-****4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岷**路68****花园A幢2楼2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