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4-11-25 | 发布时间:2024-11-13 |
****中心: 我方(即转让方)已知****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南方产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产权交易规则规定****交易中心公开转让且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转让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标的资产公开转让,****中心在其网站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交易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5、标的资产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交易中心、意向受让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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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全顺牌小型普通客车JX6546DE-M一辆 | 转让底价(万元)1.41万元 | ||
机动车 |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 ||
2024-11-12 | 挂牌截止日期2024-11-25 | ||
转让标的车辆牌号为粤VKM282,车型为江铃全顺牌小型普通客车JX6546DE-M,购置日期2012年7月,登记日期2012年7月,使用年限12年,公里表坏。 | |||
机动车具体信息 | |||
闲置 | 原车牌号粤VKM282 | ||
LJXCMCHC5CT061883 | 登记日期2012-07-05 | ||
2012-07-05 | 颜色白色 | ||
12年 | 数量1 | ||
年检至 | 2021-07-31 | ||
一、交易条件 | |||
2024-11-12 | 信息发布公告期10个工作日 | ||
是 | |||
按照5个工作日为周期**挂牌,最多可**1个周期 | |||
一次性付款 | |||
否 | |||
1.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2.转让标的不包含车辆牌号。 3.****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规定不同,受让方需自行详细了解车辆资料、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确认符合过户手续后参加交易,如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无法过户,视为受让方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向违约方就有关事项另行追偿。受让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4.交易标的权属变更手续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转让方仅给予必要的协助。 5.交易标的交接后,标的的保养、维修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标的未完成权属过户和证照变更手续前,受让方不得将交易标的投入运营,受让方对交易标的使用后果和安全承担所有责任。 6.本项目转让方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转让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收购诚意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受让申请或转让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照《****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受让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保证金在合格意向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至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转让****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心****公司 账 号:1209 0347 2910 5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环市东路支行 3.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中心通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资产交易价款。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直接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公司 账 号:200********00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环市东路支行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审核,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二、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和现状予以受让,车辆行驶里程以实际数值为准。 2.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必须对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用途、结构、质量、数量、性能、功能、残缺、瑕疵和存放等现状及实际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及差异进行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在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交易标的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交易标的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况为由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赔偿。转让标的位于**市,状态为闲置。 3.交易双方应在****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受让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交易合同,视为受让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转让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受让方已经缴纳的保证金。 4.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5.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资产交易合同》文本。 | |||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三、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是 | |||
0.400000 | |||
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 | |||
银行转账 | |||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1.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转让方负责。****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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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街道揭神公路东(物流港办公大楼) |
李志标 |
1,000.00 人民币 |
非国有企业 |
****公司 |
914********090789E |
小型 |
否 |
吴先生、林小姐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20-****0235、020-****0228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中心--**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交易机构网址https://www.****.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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