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关于核准****
**杏枫山金矿24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
的批复
湘发改许〔2024〕78 号
****:
**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的《关于******杏枫山金矿24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邵市发改〔2024〕115号)、项目申请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第五条等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文件第五条,以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文件第五条,稀土、铁矿、有****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市发展改革委、****上报了核准请示,项目单位编制提交了项目申请报告、提供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341****5771),****政法委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为“低风险,项目可以实施”。******厅出具了《关于**杏枫山金矿24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核准意见的复函》,明确该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以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无需进行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审查。省应急厅出具了《关于反馈**杏枫山金矿24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意见的函》,无否定性意见。
三、核准内容
1.同意建设**杏枫山金矿24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建设单位为****。
2.项目建设地点:**省**县司门前镇**杏枫山金矿内。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地下开采,主要建设开拓采准工程、通风系统工程、排水系统工程、提升运输工程、变配供电工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延伸工程等,建设规模由 4.5万 t/a 扩建到 24 万 t/a。产品主要为含砷金精矿。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2877.12 万元,全部企业自筹。
5.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6.请项目建设单位依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节能、**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项目建设按照项目申请报告以及自然**、生态环保、住建、节能、安全生产等部门审核的建设方案进行,落实绿色矿山建设、行业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等风险防范相关要求。
7.根据有关法规规章要求,请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8.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9.本核准文件或同意变更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 2 年,应在有效期届满 30 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