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自然资告字[2024] 拍2号 | ||||||||||||||||||||||||||||||||||||||||||||||||||||||||
****政府【霞政地〔2024〕46号】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等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宗地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5日至 2024年12月4日到****公司或****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4日到****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局将在2024年12月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12月5日10时00分在**县松港街道牛濑43号2****中心开标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2、出让价款缴纳:竞得人应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 3、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宗地拍卖出让文件。 八、 ****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9060 4100 1001 0000 0119 50 开户银行:****银行**县支行 银行账号:9350 0901 0010 5388 90 银行账号:4260 7323 6636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1350 1010 0100 2177 8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3500 1687 2070 5251 7662 | ||||||||||||||||||||||||||||||||||||||||||||||||||||||||
**** ****公司 | ||||||||||||||||||||||||||||||||||||||||||||||||||||||||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