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府机场缉私智能信息化系统(智能审讯系统、指挥中心系统、天网人脸识别系统)维护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通信设备/通信网络维护和管理系统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16:08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10:00 | ||
预算金额 | ¥29.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909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天顺中街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田老师 137****9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B座21楼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 028-****9091 |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府机场缉私智能信息化系统(智能审讯系统、指挥中心系统、天网人脸识别系统)维护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府机场缉私智能信息化系统(智能审讯系统、指挥中心系统、天网人脸识别系统)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8-****90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市**区天顺中街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田老师 137****90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028-****9091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B座21楼5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 受 ****的委托,拟对天府机场缉私智能信息化系统(智能审讯系统、指挥中心系统、天网人脸识别系统)维护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天府机场缉私智能信息化系统(智能审讯系统、指挥中心系统、天网人脸识别系统)维护项目。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天府机场缉私智能信息化系统(智能审讯系统、指挥中心系统、天网人脸识别系统)维护项目。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四)资金来源及采购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五)合格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注:可现场发售,也可网上购买。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邮购请将汇款凭证、购买采购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所购采购项目名称等信息传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件:****@qq.com以上资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注: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比选申请人报名领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4年 11 月 18 日至2024年 11 月 20 日止(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比选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比选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七)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市**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B座21楼5号****。
(八)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22日10:00,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十)比选时间:2024年 11 月 22 日10:00(**时间)。
(十一)比选地点:**市**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B座21楼5号****。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政府****海关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政府采购网为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9.2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