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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1月15日拟对辐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公司“天程锂电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110****电站配套工程”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
电话:0831-****327。
联系地址:**市赵场街道****路东段109****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天程锂电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110****电站配套工程 | **罗龙工业集中区,LL-D02-04地块,******公司厂区西北角预留用地内 | ******公司 | ******公司 | 总投资2704万元,环保投资25.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110****电站,采用户外布置,主变容量2×31.5MVA; ②110千伏本期进线1回,出线2回,终期进线1回,出线2回; ③10千伏本期进线2回,出线28回,终期进线2回,出线28回; ④10千伏无功补偿:最终2×(4+5)Mvar,本期2×(4+5)Mvar; ⑤10千伏消弧线圈:最终2×400kVA,本期2×400kVA。不新增占地。且本****电站项目,不包含线路项目。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 扬尘:为减少扬尘的产生,对洒落在地面的渣土尽快清除;对出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临时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或用防尘网覆盖;对设备等进行定期维修,确保其在正常情况下运行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电站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灰浆水、冲洗废水等,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可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天程既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张贴施工公告,告知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并向周围公众做好解释工作。应尽量禁止夜间、午休时间施工,并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以免影响当地居民休息。施工过程中,应将高噪声源设备设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处、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确保其在正常情况下工作。同时,由于项目仅做设备安装和装修施工,且时间比较短,施工完成后,影响将会消除。 (四)固体废物 变电站仅进行设备安装与装饰项目,****政府指定建渣点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占地。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对裸露地表、材料堆放及弃土临时堆放地进行遮盖;施工结束后通过及时清理现场,将施工废弃物运出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项目结束后,对弃土堆放等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或地面硬化,可有效减少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无污废水产生。 (三)噪声 ****电站的主要噪声源为主变压器、风机等。经预测,各站界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因此,****电站运营期无需另行采取其他噪声防护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公司内部调配,本次不新增人员,故本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定期更换的蓄电池等,****公司已建的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主变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油,由事故油池收集后及时交专业的有资质单位回收,无需在站内暂存。 (五)电磁环境 电气设备应安装接地装置;所有设备导电元件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