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七塘镇山洪沟整治工程(设计变更新增部分)
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市**区七塘镇山洪沟整治工程(设计变更新增部分)发布答疑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临时工程是不是没有拿入不平衡报价中,临时工程是不是可以不平衡报价
回复1:不可以,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表10.9 本项目工程实行总价与清单单价双控制的方式实施,不允许不平衡报价,****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质疑2:请明确竣工前60%具体付款节点,前面**3个国债也是这样写的,听说目前你们一分钱没有付给别人,这个项目到底资金有没有
回复2:招标文件已明确了该工程资金来源及工程款拨付要求。项目进度节点支付中的节点指施工过程中每完成合同工程量30%即支付一次,但最多支付至合同价的60%。
质疑3:临时工程不属于主体工程,报价低于20%,能不能不提供低价分析说明
回复3:不能,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经济部分递交详细的低价情况说明(格式自拟),低价情况说明仅针对投标单价低于清单子目发包单价最高限价80%的子目,且不得漏项(如果该项目无清单子项,可以不逐项说明),未递交低价情况说明或存在漏项的低价情况说明,****委员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质疑4:领导,把单位换成元吧,不然咋报价
回复4:该项目施工图及施工预算进行了微调,单位已换成元。
质疑5:1.招标人,如我司来投标,清单报价中能否不提供附表,只提供主表,这个也符**利工程规定2.建筑工程单价表这些没有用,能不能不提供
回复5:不能,清单报价中需提供附表。
质疑6:本项目按照项目进度节点付款,最多付60%,请招标人明确项目节点具体是什么,按照月进度付吗还是完成**20%工程量付一次,别太敷衍,谢谢
回复6:详见回复2
二、补遗部分
序号 | 条款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 |
1 |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60.94万元 |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92.35元 | |
2 | 第17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 | 一、投标报价的编制 11. 本工程招标设置总价最高限价和各清单子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各清单子目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投标报价总价最高限价为260.94万元,其中含安全生产费暂定金额为6.36万元。单价最高限价各清单子目单价详见附件。 12.安全生产费 投标人应按照《**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建〔2021〕7号) 和《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费计算标准的通知》(**建〔2023〕8号)的规定,在工程总报价中,安全生产费为6.36万元。安全生产费不得上下浮动,****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一、投标报价的编制 11. 本工程招标设置总价最高限价和各清单子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各清单子目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投标报价总价最高限价为****692.35元,其中含安全生产费暂定金额为63041.28元。单价最高限价各清单子目单价详见附件。 12.安全生产费 投标人应按照《**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建〔2021〕7号) 和《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费计算标准的通知》(**建〔2023〕8号)的规定,在工程总报价中,安全生产费为63041.28元。安全生产费不得上下浮动,****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 | 第20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 | 二、工程结算 (3)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最终金额在不高于安全生产费6.36万元,按(结算的建筑工程费+结算的施工临时工程费)×费率2.5%计算的金额内据实结算。 | 二、工程结算 (3)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最终金额在不高于安全生产费63041.28元,按(结算的建筑工程费+结算的施工临时工程费)×费率2.5%计算的金额内据实结算。 |
3 | 第134页: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4 变更的估价原则 | 15.4.5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安全生产费、临时工程费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安全生产费、临时工程费的,应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监理人审核报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安全生产费、临时工程费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安全生产费和临时工程费: (1)安全生产费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最终金额在不高于安全生产费6.36万元,按(结算的建筑工程费+结算的施工临时工程费)×费率2.5%计算的金额内据实结算; | 15.4.5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安全生产费、临时工程费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安全生产费、临时工程费的,应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监理人审核报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安全生产费、临时工程费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安全生产费和临时工程费: (1)安全生产费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最终金额在不高于安全生产费63041.28元,按(结算的建筑工程费+结算的施工临时工程费)×费率2.5%计算的金额内据实结算; |
第141页: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7.5.1.2计价原则 | (3)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最终金额在不高于安全生产费6.36万元,按(结算的建筑工程费+结算的施工临时工程费)×费率2.5%计算的金额内据实结算。 | (3)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最终金额在不高于安全生产费63041.28元,按(结算的建筑工程费+结算的施工临时工程费)×费率2.5%计算的金额内据实结算。 | |
第165页: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6. 合同附件 | 附件6:**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 4.乙方安全生产费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最终金额在不高于安全生产费6.36万元,按(结算的建筑工程费+结算的施工临时工程费)×费率2.5%计算的金额内据实结算,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 附件6:**市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合同 4.乙方安全生产费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最终金额在不高于安全生产费63041.28元,按(结算的建筑工程费+结算的施工临时工程费)×费率2.5%计算的金额内据实结算,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
1.因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在电子招投标系统里面为固定格式,“其中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 2.0%标准计算出金额”无法进行更改,投标人在填报《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时统一按63041.28元填报,安全生产费费率的数字不作为评审要求。
安全生产费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规定,最终金额在不高于安全生产费63041.28元,按(结算的建筑工程费+结算的施工临时工程费)×费率2.5%计算的金额内据实结算。
2.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以本次发布为准。
注:若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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