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及其配套设施工程(二期)10KV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1.1项目名称:**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及其配套设施工程(二期)10KV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开发区****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发展局项目备案表
1.4招标人:****
1.5项目业主:****
1.6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及其配套设施工程(二期)10KV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建设地点:**市高新区滨河路与尚河路**
2.6建设规模: **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及其配套设施工程(二期)10KV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内容:从外部电源接入点至建筑内一级配电箱的整个配电系统,包括高压配电室、变压器室、低压配电室、配电线路的敷设、防雷与接地系统等,总投资约2000万元。
2.7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其中**费约1958万元,设计费约42万元。
2.8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其中,要求10个日历天内完成图纸设计及审查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中标人按照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注:整个工期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评审及其审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内容,直至项目通电,投标人自行合理考虑工期进度。
2.9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图纸设计(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评审及其审查)及施工的全部内容及确定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对局部区域进行修改、增减等设计施工全过程的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设计施工总承包
2.11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审查,达到施工图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资格:
3.1.1设计资质(①和②具备其一):
①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b.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a.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b.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电气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或供配电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不低于1000万元10kv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施工或供配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或供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发票)。
3.1.5财务要求: 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时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3.1.7本招标项目1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2其他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公共**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17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招标代理电话:0561-****033。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8.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9时 00分。
8.2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市人民路197号,市招商大厦二楼)开标三厅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栏参与开标会议。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市梧桐路20号
邮 编: 235000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0561-****53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淮海路金鹰商厦A座1001-1003
邮 编:235000
联 系 人:冯萍、郑永丽
电 话: 133****8689、136****0818
11.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市****管理局
地 址:**市人民路199号招商大厦7楼
电 话:0561-****613
12.其他事项说明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其他事项:
12.2.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400-****-3300。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12.2.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CA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12.2..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4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3.投标保证金账户13.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
注:支持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