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养护工程项目(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养护工程项目(修******委员会以《**贵安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实施细则》、****委员会2024年第33次党委(扩大)会会议纪要(筑交党议〔2024〕48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养护资金及市、县财政匹配资金,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修**。
2.1.2建设规模:纳入本次养护的路段为修**的农村公路(含地方管养省道)、通组公路,其中养护总里程约为2034.226公里,实际养护里程以每年实际养护里程为准。
2.1.4项目总投资: ****1956.00元。(包含测算的日常养护资金+预估养护工程资金)
2.1.5合同估算价: ****1956.00元。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对修**范围内的公路(农村公路、地方管养省道、通组公路)进行市场化养护,完成日常养护、养护工程及应急抢险等相关工作。最终实施路段及里程以项目业主下达的实际养护里程情况为准。工作内容主要为:日常养护、养护工程及应急抢险等养护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内容。
2.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2.3服务周期: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主服务期到期前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可**服务期2年至2029年3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四种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隧道养护乙级及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主要人员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至少有一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3.1.3.1项目经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梁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持有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或变更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2项目总工: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梁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3安全负责人: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三类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名;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信用评价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予以认定;
(4)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1.4.2项要求”。
3.3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照《****公路局关于印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文件规定的顺序对应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并优先引用对应专业的信用评价结果,本项目对应专业为养护,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视为综合),具体顺序如下:
(1****运输厅委托,****公路局发布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2****运输厅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
(3****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
(4)从业企****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
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
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 (交公路发〔2009〕733 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运输部、****运输厅及投标人注册地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本单位的信用评价)
****中心报名时自行根据实际信用评价情况填报信用等级,如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6 00:00 至2024-11-21 23:59,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省中心)(网址:https://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不召开招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省中心)(网址:https://ggzy.****.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ggzy.****.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省公共**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云”上发布。
7.其他
7.1 首次进****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单位名称已变更的投标人,应先****交易中心办理完更名手续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以确保报名单位名称与现名称一致。
7.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省公共**交易云(**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出的补遗书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投诉举报的处理
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书面径送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公路局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监督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招标人为****,异议受理电话:0851-****2047;
受理投诉举报的****委员会,投诉举报电话:0851-****4802。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中心17楼
联系人:石建国
电 话:177****8009
招标代理:****
地 址:**市高新区**南路178****中心A栋22楼
联 系 人:李华 、张青、钱兴会
电 话:177****5352、0851-****3273
注: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2.如遇项目招标活动中****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投标时出现差别,****中心最新的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