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竞价人:
现对【车辆大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价公告内容做出变更,内容如下:
一、澄清部分
澄清1:原竞价文件“第一章 竞价公告”-“2、供应商资格要求”中:2.8供应商须具备机动车一类维修资质(项目种类包含:特种车辆维修、通用车辆维修),须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扫描件。
现修改为:供应商须具备机动车一类维修资质(项目种类包含: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须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扫描件。”
澄清2:原竞价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四、供应商要求”中:1、具备机动车一类维修资质(项目种类包含:特种车辆维修、通用车辆维修),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现修改为:供应商须具备机动车一类维修资质(项目种类包含: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须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扫描件。”
澄清3:原竞价文件第一章 竞价公告”-“2、供应商资格要求”中:2.9 授权书:供应商须具备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车生产厂家的维修授权书(提供授权书扫描件)。
现修改为:2.9 授权书:供应商须具备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车原生产厂家的维修授权书(提供授权书扫描件)。
澄清4:原竞价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四、供应商要求”中:2、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车属于靠机作业车辆需取得生产厂家维修授权。
现修改为: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车属于靠机作业车辆需取得原生产厂家维修授权。
二、竞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5】日,现修改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0】日。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4】时【00】分,现修改为【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
注:以上变更内容作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竞价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变更后招标公告如下: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公司2024年度车辆大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公司2024年度车辆大修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辆) | 单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旅客摆渡车大修 | 1 | 40 | 40 | 维修要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
2 | 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车大修 | 1 | 30 | 30 | |
合计 | 7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车辆大修服务 | ****公司(**机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所有大修工作。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公司的授权。(注意:****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公司****公司)、****公司)下设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须具备机动车一类维修资质(项目种类包含: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须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扫描件。
2.9 授权书:供应商须具备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车原生产厂家的维修授权书(提供授权书扫描件)。
2.10 经验业绩:提供1份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相关民航特种车辆(机场摆渡车、行动不便旅客登机车或旅客登机车)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维修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每份合同提供实际开具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以及该发票在“****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的查验截图)。
2.11 供应商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3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以及“****总局**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
2.12 供应商需提供驻场售后服务,供应商须满足**地窝堡国际机场隔离区内服务工作的条件,人员具备有效期内**控制区通行证,或者提供相关说明材料证明成交后1个月内可独立办理**地窝堡国际机场隔离区相关证件的资质,在**机场设立售后服务点并自行为售后服务人员办理控制区通行证,否则取消成交资格。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0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5.1 采购人:****
地址:**市**区迎宾路1341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严先生,0991-****155
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小姐,020-****1105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市**区机场路27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市**区机场路272****交易中心502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小姐,020-****1105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法律合规部
联系地址:**市**区机场路272号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0-****7707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