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下塘镇、朱巷镇物业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1-1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下塘镇、朱巷镇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问1: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中: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满分2分。事实依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排他性和限制性。项目招标应面向广大供应商,该评分应设置为符合该项目条件的评分,该评分设置的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物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职称取得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申请成为初级职称,取得初级职称至少需要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后再申请中级职称,而高级职称要在中级职称取得后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才有资格评定。本条要求设置过高,作为中小企业根本难以达到其要求且在现实中行业要求根本不需如此高的条件,存在明显的指向性和很强的限制性,不仅不符合行业实际情况,也不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导向。
与本项目相违背,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情况,考虑到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
建议修改为: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满分2分。
答1: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文件设置不违反相关规定。
问2:原招标文件 3.拟派绿化主管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事实依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排他性和限制性。项目招标应面向广大供应商,本项目为住宅小区项目,绿化工所学内容已可满足实际服务需求,按照项目需求应当设定与项目更加贴切绿化工职业或技能证书,本项目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设定过高的标准和条件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情况,考虑到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
建议修改为:“3、拟派绿化主管(1 人)具有:拟派绿化主管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园林绿化类证书的,得 2分,满分2分。”
答2: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文件设置不违反相关规定。
问3:原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中:4.拟派维修主管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 满分2分。事实依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排他性和限制性。项目招标应面向广大供应商,该项目设置的工程类中级及高级职称证书,因本身工程类证书的种类较广,并不能保证与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相适应,并且该标准和条件也会一些限制具有电工证、高低压证书的企业无法符合标准,导致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法公平参与投标,并且高级职称设置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情况,考虑到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
建议修改为:“4.拟派维修主管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电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得2分。”
答3: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文件设置不违反相关规定。
问4: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 1 分,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满分2分。
问疑内容:本项目为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经理要求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就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作业而言,该项标准设定完全是以设定过高的标准和条件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与本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会导致大量企业无法参与本项目招标,具有明显排他性和倾向性,为秉承公共**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议修改成:拟派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满分2分。”
答4:见答1。
问5: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拟派维修主管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 1 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 满分 2 分
问疑内容:该项目为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住宅小区内工程人员应当了解水电工种,本项目要求具有具有工程类专业中、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并不贴近项目,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与本项目不相互适应,具有明显排他性和倾向性,为秉承公共**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议修改成:拟派工程维修主管(1 人)具有:)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电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答5:见答3。
问6: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拟派绿化主管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问疑内容:该项目为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该项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绿化工所学内容已可满足实际服务需求,按照项目需求应当设定与项目更加贴切绿化工职业或技能证书,本项目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设定过高的标准和条件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建议修改成:建议修改为:“3、拟派绿化主管(1 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园林绿化类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答6:见答2。
问7:原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拟委任人员资格中“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满分2分。” 事实依据: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符,设置门槛过高,有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嫌疑,并与现阶段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不相符,为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可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满分2分。”答7:见答1。
问8:3.拟派绿化主管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事实依据:该项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并不符合现阶段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本项目为住宅小区项目,绿化工所学内容已可满足实际服务需求,按照项目需求应当设定与项目更加贴切绿化工职业或技能证书,本项目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设定过高的标准和条件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与本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为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可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3、拟派绿化主管(1 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园林绿化类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答8:见答2。问9:原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拟委任人员资格中“4.拟派维修主管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 证书的,得1 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 满分2分”
事实依据:该项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并不符合现阶段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本项目为住宅小区项目,按照项目需求应当设定与项目更加贴切的水电工类证书,本项目要求具有工程类中、高级职称证书,设定过高的标准和条件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与本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为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可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2、拟派工程维修主管(1 人)具有: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电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答9:见答3。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双墩镇**北路科瑞北郡15幢
联系人:姚磊
联系电话:0551-****65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张乐
联系电话:0551-****1981、****1970
****
****
2024年11月15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下塘镇、朱巷镇物业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1-1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下塘镇、朱巷镇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问1: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中: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满分2分。事实依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排他性和限制性。项目招标应面向广大供应商,该评分应设置为符合该项目条件的评分,该评分设置的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物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职称取得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申请成为初级职称,取得初级职称至少需要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后再申请中级职称,而高级职称要在中级职称取得后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才有资格评定。本条要求设置过高,作为中小企业根本难以达到其要求且在现实中行业要求根本不需如此高的条件,存在明显的指向性和很强的限制性,不仅不符合行业实际情况,也不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导向。
与本项目相违背,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情况,考虑到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
建议修改为: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满分2分。
答1: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文件设置不违反相关规定。
问2:原招标文件 3.拟派绿化主管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事实依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排他性和限制性。项目招标应面向广大供应商,本项目为住宅小区项目,绿化工所学内容已可满足实际服务需求,按照项目需求应当设定与项目更加贴切绿化工职业或技能证书,本项目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设定过高的标准和条件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情况,考虑到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
建议修改为:“3、拟派绿化主管(1 人)具有:拟派绿化主管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园林绿化类证书的,得 2分,满分2分。”
答2: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文件设置不违反相关规定。
问3:原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中:4.拟派维修主管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 满分2分。事实依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排他性和限制性。项目招标应面向广大供应商,该项目设置的工程类中级及高级职称证书,因本身工程类证书的种类较广,并不能保证与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相适应,并且该标准和条件也会一些限制具有电工证、高低压证书的企业无法符合标准,导致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法公平参与投标,并且高级职称设置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情况,考虑到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
建议修改为:“4.拟派维修主管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电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得2分。”
答3: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文件设置不违反相关规定。
问4: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 1 分,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满分2分。
问疑内容:本项目为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经理要求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就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作业而言,该项标准设定完全是以设定过高的标准和条件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与本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会导致大量企业无法参与本项目招标,具有明显排他性和倾向性,为秉承公共**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议修改成:拟派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满分2分。”
答4:见答1。
问5: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拟派维修主管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 1 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 满分 2 分
问疑内容:该项目为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住宅小区内工程人员应当了解水电工种,本项目要求具有具有工程类专业中、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并不贴近项目,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与本项目不相互适应,具有明显排他性和倾向性,为秉承公共**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议修改成:拟派工程维修主管(1 人)具有:)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电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答5:见答3。
问6: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拟派绿化主管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问疑内容:该项目为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该项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绿化工所学内容已可满足实际服务需求,按照项目需求应当设定与项目更加贴切绿化工职业或技能证书,本项目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设定过高的标准和条件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建议修改成:建议修改为:“3、拟派绿化主管(1 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园林绿化类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答6:见答2。
问7:原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拟委任人员资格中“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满分2分。” 事实依据: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符,设置门槛过高,有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嫌疑,并与现阶段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不相符,为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可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满分2分。”答7:见答1。
问8:3.拟派绿化主管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事实依据:该项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并不符合现阶段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本项目为住宅小区项目,绿化工所学内容已可满足实际服务需求,按照项目需求应当设定与项目更加贴切绿化工职业或技能证书,本项目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设定过高的标准和条件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与本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为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可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3、拟派绿化主管(1 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园林绿化类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答8:见答2。问9:原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拟委任人员资格中“4.拟派维修主管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 证书的,得1 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 满分2分”
事实依据:该项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并不符合现阶段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本项目为住宅小区项目,按照项目需求应当设定与项目更加贴切的水电工类证书,本项目要求具有工程类中、高级职称证书,设定过高的标准和条件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与本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为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可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2、拟派工程维修主管(1 人)具有: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电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答9:见答3。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双墩镇**北路科瑞北郡15幢
联系人:姚磊
联系电话:0551-****65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张乐
联系电话:0551-****198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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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下塘镇、朱巷镇物业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1-1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下塘镇、朱巷镇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答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问1: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中: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满分2分。事实依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排他性和限制性。项目招标应面向广大供应商,该评分应设置为符合该项目条件的评分,该评分设置的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物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职称取得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申请成为初级职称,取得初级职称至少需要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后再申请中级职称,而高级职称要在中级职称取得后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才有资格评定。本条要求设置过高,作为中小企业根本难以达到其要求且在现实中行业要求根本不需如此高的条件,存在明显的指向性和很强的限制性,不仅不符合行业实际情况,也不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导向。
与本项目相违背,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情况,考虑到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
建议修改为: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满分2分。
答1: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文件设置不违反相关规定。
问2:原招标文件 3.拟派绿化主管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事实依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排他性和限制性。项目招标应面向广大供应商,本项目为住宅小区项目,绿化工所学内容已可满足实际服务需求,按照项目需求应当设定与项目更加贴切绿化工职业或技能证书,本项目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设定过高的标准和条件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情况,考虑到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
建议修改为:“3、拟派绿化主管(1 人)具有:拟派绿化主管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园林绿化类证书的,得 2分,满分2分。”
答2: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文件设置不违反相关规定。
问3:原招标文件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中:4.拟派维修主管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 满分2分。事实依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排他性和限制性。项目招标应面向广大供应商,该项目设置的工程类中级及高级职称证书,因本身工程类证书的种类较广,并不能保证与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相适应,并且该标准和条件也会一些限制具有电工证、高低压证书的企业无法符合标准,导致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法公平参与投标,并且高级职称设置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情况,考虑到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
建议修改为:“4.拟派维修主管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电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得2分。”
答3: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文件设置不违反相关规定。
问4: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 1 分,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满分2分。
问疑内容:本项目为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经理要求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就本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作业而言,该项标准设定完全是以设定过高的标准和条件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与本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会导致大量企业无法参与本项目招标,具有明显排他性和倾向性,为秉承公共**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议修改成:拟派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满分2分。”
答4:见答1。
问5: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拟派维修主管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 1 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2 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 满分 2 分
问疑内容:该项目为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住宅小区内工程人员应当了解水电工种,本项目要求具有具有工程类专业中、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并不贴近项目,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与本项目不相互适应,具有明显排他性和倾向性,为秉承公共**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议修改成:拟派工程维修主管(1 人)具有:)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电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答5:见答3。
问6: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拟派绿化主管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问疑内容:该项目为住宅类物业管理项目,该项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绿化工所学内容已可满足实际服务需求,按照项目需求应当设定与项目更加贴切绿化工职业或技能证书,本项目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设定过高的标准和条件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建议修改成:建议修改为:“3、拟派绿化主管(1 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园林绿化类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答6:见答2。
问7:原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拟委任人员资格中“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证书,得1分,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满分2分。” 事实依据: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符,设置门槛过高,有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嫌疑,并与现阶段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不相符,为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可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满分2分。”答7:见答1。
问8:3.拟派绿化主管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事实依据:该项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并不符合现阶段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本项目为住宅小区项目,绿化工所学内容已可满足实际服务需求,按照项目需求应当设定与项目更加贴切绿化工职业或技能证书,本项目要求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设定过高的标准和条件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与本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为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可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3、拟派绿化主管(1 人)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或园林绿化类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答8:见答2。问9:原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拟委任人员资格中“4.拟派维修主管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 证书的,得1 分;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本小项不累计计分, 满分2分”
事实依据:该项目此项设置具有局限性,并不符合现阶段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本项目为住宅小区项目,按照项目需求应当设定与项目更加贴切的水电工类证书,本项目要求具有工程类中、高级职称证书,设定过高的标准和条件限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公平参与投标,明显存在拔高标准的嫌疑,与本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为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也期望有更多符合资格的的企业参与此次投标,望予以调整。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四)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可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为:“2、拟派工程维修主管(1 人)具有: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电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答9:见答3。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双墩镇**北路科瑞北郡15幢
联系人:姚磊
联系电话:0551-****65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人:张乐
联系电话:0551-****1981、****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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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