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7日
**县城集中供热第二热源厂换热站、二网续建工程一期工程--****委员会评审,确定**县城集中供热第二热源厂换热站、二网续建工程一期工程--设备采购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县城集中供热第二热源厂换热站、二网续建工程一期工程--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交货期 |
1 | **** | ****885.00 | 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或以甲方通知为准 |
2 | **信****公司 | ****930.00 | 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或以甲方通知为准 |
3 | ****公司 | ****1760.00 | 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或以甲方通知为准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1 | **** | 李在全 |
2 | **信****公司 | 任佳辉 |
3 | ****公司 | 郭建岗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A级 |
2 | **信****公司 | 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A级 |
3 | ****公司 | 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许可证A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135****0188,并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三、监督单位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公司。
电话:0357-****892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县晨熙北**11巷3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660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国际B座10层会议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5****0188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