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利能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凤镇2.0091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1-15
项目名称 | ******市东凤镇2.0091MW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东凤镇东凤镇和穗工业大道和东和路交叉 口西南 150 ****工业园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2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潘天国 |
联系人 | 张锦瀚 | 联系电话 | 188****7672 |
项目投资(万元) | 9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9-15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光伏组件安装于厂区办公楼及裙房、生产厂房、综合仓库、****停车场。****电站总装安装容量为2.0091MWp,其中屋面光伏 1.70718MWp、光伏车棚0.30192MWp;本工程选用555Wp高效单晶硅单面太阳能光伏组件,共安装光伏组件3620块。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扬尘采取洒水降尘 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其他措施: 车辆尾气通过无组织逸散 到大气环境中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措施后通****处理厂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运营期太阳能光伏组件灰 尘冲洗废水采取管网收集措施后通过管道排放至污 水处理厂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量,应做到可以回收利用的要回收使用,不能回收的****公司处置;施工期、运营期的生活垃****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处置;运营期定期更换产生废旧蓄电池,应妥善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运营期更换的电池板等光伏组件,属于一般固废应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置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使用电钻、敲击器械等,因此应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避免夜间施工,并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运输车辆应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注意对于交通干线附近居民区尽量绕道而行,避免或减轻对居民造成的噪声影响,进入工程场区应做到禁止鸣笛。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本工程采用单晶硅产品的光伏组件,该电池组件最外层为高透光玻璃。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 18091 的相关规定,在城市主干道两侧设立的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小于0.16的低辐射玻璃。依据此标准,光伏阵列的反射光极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光污染程度较小。 | ||
承诺:**** 潘天国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潘天国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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