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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曹新玲 贾炜瞳
电话:0315-****172/****176
交 货 地 址:****
详见询价公告
物资名称:防静电吨包袋 等
数量:一批
交货时间:以订单规定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点
报价商资质:具备相关资质的广大厂商
3/4/5/6/7/10/11/12/14/15/16共计11包只接受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报价,不接受中间商报价
请参加报价的厂商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天缴纳标书费200元,标书费打入指定账号,如未按规定缴纳标书费该报价视为无效。
标书费账户明细为:
企业名称:开滦****公司
开户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32********2011007597
报价联系人:李燊 周洪超
联系电话:0315-****634/****555
注:本次询价不设置二次报价 技术答疑联系人 : 曹新玲 吴相男 徐臣 联系电话:0315-****177 ****176 ****179 ****279 报价说明: 报价为最终目的地交货含税单价(以下简称报价),包括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无特殊注明时,发票为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货币单位:元,最多保留到元后两位。 1、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未按开滦股份(以下简称甲方)要求正确合理地输入报价,其责任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取消乙方资格。 2、参与报价厂商依据询价规格型号不能准确报价时,请与****业务员 徐臣、曹新玲、贾炜瞳、吴相男、徐敬哲联系,核实准确后再报价。 3、乙方因产品质量问题影响甲方生产或造成损失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并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4、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该批货款总额的3‰缴纳违约金,逾期严重的甲方有权拒收。 5、乙方承诺后不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 6、乙方有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串通等行为时,乙方承担有关责任,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罚。 7、甲方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凭乙方供货发票于90日内向乙方进行分期付款,付款方式:承兑汇票或电子汇票。 8、开票信息:请中标厂商与****业务员联系,联系电话:0315- ****172 ****176 ****177 ****279。 9、特别说明: 9、特别说明: (1)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中间商投标的包号有3/4/5/6/7/10/11/12/14/15/16共计11包。 (2)付款方式有不同意见的以附件形式同报价一同上传。
附件名称 | 操作 |
物料代码:zh****060318 物料名称:防静电吨包袋 | 规格与型号:1020*1020*1150(mm)见附件 品牌: | 3000.000000条 | |
物料代码:zh****060317 物料名称:防静电半吨包袋 | 规格与型号:1040*1040*600(mm)见附件 品牌: | 3000.00000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