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工作已开始启动,根据项目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县内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收储运主体(包括新成立或******社、公司或专业大户)、牛羊******社(饲料化利用)、******社(处理还田)、秸秆能源化生产企业(能源化利用)、食用菌生产企业(基料化利用)等。
(二)遴选条件:1、必须依法在**县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或依法批准成立;****银行账号,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运行正常,****银行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收储运及利用热情高,效果好,服从行业部门指导管理,实施设备齐全等。2、秸秆收储运主体要求年收储能力达2000吨以上;3、牛羊养殖年利用农作物秸秆1000吨以上;4、能源化利用企业在秸秆固化成型、热解气化、秸秆沼气等利用方面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年利用秸秆0.5万吨以上;5、以秸秆为原料(基料)的市场主体年利用秸秆1000吨以上;6、以秸秆处理还田的规模化市场主体应具有相对应机械设备、服务土地种植面积年粉碎还田处理农作物秸秆2000吨以上。
三、遴选流程
(一)主体申报。具备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申请表(附件1)和承诺书(附件2),****服务中心初审盖章****促进中心。
(二)专家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申报资料和生产、加工现场进行考评。分项目类型按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项目主体。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艾都新三农微信公众号或相关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检查验收。项目完工后,由申报实施主体以书面形****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由专家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按程序进行奖补。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自2024年11月18日—11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址:****
联系人:蔡炜 电话:180****8777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及申请主体要充分认识公开遴选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申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
(三)报名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实施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1.**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