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一期第二标段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信息
**县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一期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 ||
**县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一期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 ||
**县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一期第二标段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正常 | ||
2024-11-15 17:14:58 | ||
2024-11-20 17:14:58 | ||
2024-11-15 17:14:58 |
公告内容
**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项目一期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1月13日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779,019.00元,综合得分94.92分;第二中标候选人:**华盛****公司,投标报价:¥777,046.80元,综合得分91.57分;第三中标候选人:新****公司,投标报价:¥779,886.77元,综合得分90.9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报价(元) | ¥779,019.00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 工期(交货期)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满止;(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委托人下达开工令为止。(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总工期为720日历天。(3)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本工程完成结算审定且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杨林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2764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8993W工程监理综合资质:E****02455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华盛****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777,046.80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 工期(交货期)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满止;(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委托人下达开工令为止。(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总工期为720日历天。(3)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本工程完成结算审定且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传静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6791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800MA21ELGA99工程监理综合资质:E****53962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新****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779,886.77元 | ||
质量承诺 | 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 | 工期(交货期) |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满止;(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委托人下达开工令为止。(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总工期为720日历天。(3)工程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本工程完成结算审定且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问利兵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5913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808507工程监理综合资质:E****04396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县****农业农村局6楼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高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8-****670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8-****141 |
联系地址 | **县**镇**大道中段住建大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6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1月18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详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日期:2024年11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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