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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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太行西街406****中心三楼E06窗口
项目名称:**100MW光****风电场升压站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潞华街道合室村西北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
**100MW光****风电场升压站主变扩建工程)位于**市**区合室村西北约1.2km处。主要****风电场升压站现有场地内扩建一台100MVA主变压器,并建设220kV配电装置、35kV配电装置等设施。项目总投资1824.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万元。
2023年12月12日,**市潞****管理局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
2024年8月5日,长****管理局出具了《关于**天辰光运150MW风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长审管批〔2024〕397号),对本项目依托****风电场升压站)进行了批复。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后回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布局,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废弃材料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处置;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二)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接地,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按照监测计划,定期对升压站周边电磁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三)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升压站内1.0m3/h的地埋式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和一座200m3的集水池处置,处理后回用,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标准。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主变压器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绿化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影响,按照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噪声监测。升压站站界噪声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等,依托站内危险贮存间进行存放,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主变压器四周设排油槽,底部设集油坑,集油坑与事故排油检查井连接,并接入依托的事故油池,排油槽、集油坑、导流渠、检查井等底部和四壁均进行防渗处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制度,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有关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