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银行****分行)营业用防盗安全门、卷帘门、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入围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做如下澄清:
一、原评标办法补充价格评审基准价,具体如下:
1、评标基准价A:按照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防盗安全门、卷帘门和上门维修服务费四类分别进行计算,每类各投标人有效报价(不含税)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值。
2、防盗安全门报价得分(5分):各投标人报价B1与防盗安全门评标基准价A1相比较:投标人价格得分=(A1/B1)*5。
3、防盗安全卷帘门报价得分(30分):其中卷帘门价格占20分,卷帘门电机和落地防盗锁价格占10分。
卷帘门价格得分:
各投标人报价B2与卷帘门评标基准价A2相比较:
投标人价格得分=(A2/B2)*20。
卷帘门电机和落地防盗锁价格得分:
各投标人报价B3与卷帘门电机和机械锁具评标基准价A3相比较:
投标人价格得分=(A3/B3)*10。
4、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报价得分(10分):各投标人报价B4与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评标基准价A4相比较:
投标人价格得分=(A3/B3)*10。
5、上门维修服务费报价得分(5分):各投标人报价B5与上门维修服务费评标基准价A5相比较:
投标人价格得分=(A5/B5)*5。
6、投标报价按不含税价进行计算。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委员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材料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原投标文件传输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11月19日9点30分。现更正为原投标文件传输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11月22日9点30分。
三、增加说明:卷帘门电机和落地防盗锁报价开标一览表内容部分填写卷帘门电机和落地防盗锁的不含税单价合计,且两项不含税单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不含税单价限额。
以上澄清内容为原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若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样之处,以此公告为准及答疑文件为准,投标人接受招标人的澄清回复、招标文件澄清,应****中心递交有效回执后,下载澄清与修改文件,确认已收到澄清文件,如投标人由于自身原因没有获取澄清文件,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可能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如未回复对澄清答疑文件有异议的,视为同意。
以上答疑澄清内容(共计2页)作为“****银行****分行)营业用防盗安全门、卷帘门、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入围供应商项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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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