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公司塔山北路拌合站用材料
2、产品名称:聚羧酸高效减水剂。
3、施工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的要求。
4、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次月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80%,余款20%待工程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6、品牌要求:无。
7、质保期要求:5年。
二、公告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8时起至2024年11月18日8时;
三、报名须知:
各****集团集采平台完成注册,完成集采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账号报名。
请各投****集团集采平台系统查阅接收招标文件、招标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为保证招标工作有效顺利地进行,保护招标人及投标人免遭因个别投标人的恶意竞标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投标人应在递送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使招标人在开标前收到),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次投标的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现金 10000 元。
投标****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70********050152048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打款备注:****公司塔山北路拌合站用外加剂投标保证金。
开标后未交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
****银行汇款回执单与投标附件一起上传至附件。
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归招标人所有:恶意竞标,严重违反招标方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签订供货合同的;中标人在中标并签订供货合同后未能履行供货业务的;恶意竞标,中标之后不履行供货业务的。
对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三个月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供货完毕后的三个月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四、招标方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招采联系人:任京龙
电话:186****8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