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葡萄养殖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取排水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000MA5TWA8F83 | 建设单位法人:曾顺辉 |
焦甜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公路1号春蕾农业办公楼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海葡****基地项目(取排水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59-排海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52-E4852-管道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梅联社区225国道与高铁交汇处**地块及东锣湾沿岸海域 |
经度:108.98641,108.98525,108.98536,108.98532,108.98566,108.98597,108.9863,108.98416 纬度: 18.37433,18.37374,18.37353,18.3734,18.37295,18.37265,18.3718,18.37044 | ****机关:****管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23 |
三科环函〔202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 |
4.7 | 运营单位名称:**** |
****0000MA5TWA8F8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卓建海洋****公司 |
913********340883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6MA5TTT4D1L | 竣工时间:2024-09-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0-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1-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016b49c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海葡****基地项目(取排水工程)位****联社区225国道与高铁交汇处**地块及东锣湾沿岸海域。项目为海葡****基地项目的配套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取水管道和养殖尾水排放管道。取水头部采用箱式结构,取水头部主体结构位于海床以下;尾水排放口设置于-1.5m水深处,距离2019年修测岸线的长度为175m。管道施工采取开挖施工。 | 实际建设情况:海葡****基地项目(取排水工程)位****联社区225国道与高铁交汇处**地块及东锣湾沿岸海域。项目为海葡****基地项目的配套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取水管道和养殖尾水排放管道。取水头部采用箱式结构,取水头部主体结构位于海床以下;尾水排放口设置于-1.5m水深处,距离2019年修测岸线的长度为175m。管道施工采取开挖施工。 |
环评阶段为**3根取水管道,并排铺设,每根取水管道长约670m,管径DN150,管材PE管。建成后取水管道平均取水量约为519m3/d,尾端安装有取水口。 竣工验收阶段为**5根并排铺设的取水管道,管道长670m,管径DN70,管材PE管。取水管道日取水量约为510m3/d,尾端安装取水口。 根据场区内养殖池平面布置情况,竣工验收阶段较环评阶段多建设了2根取水管道,但是竣工验收阶段的管径更小,由DN150变为DN70,取水量基本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根养殖尾水排放管道,管道长约692m,管径DN350,管材PE管。建成后尾水排放管道日平均排放量约为504m3/d,管道尾端装有I型扩散器。 | 实际建设情况:**1条养殖尾水排放管道,管道长约692m,管径DN350,管材PE管。日排水量约为500m3/d,管道尾端装有I型扩散器。 |
环评阶段日平均排放量约为504m3/d,竣工验收阶段为日排水量约为500m3/d,基本保持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养殖尾水:基地出水口处新增过滤器,处理能力300m3/h,设计压力为1.0MPa。②生活污水:本项目****基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③固废处理:1.养殖基地内设有垃圾箱,用以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2.过滤器滤芯定期进行更换,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①养殖尾水:基地采用沉淀池+过滤网过滤的物理处理工艺,能够满足养殖用水和尾水达标排放要求。②生活污水:本项目生****基地污水收集池,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做回用。③固废处理:1.养殖基地内设有垃圾箱,用以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2.过滤网过滤产生的滤渣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
养殖尾水处理设施由过滤器变为沉淀池+过滤网,根据竣工验收监测期间的养殖尾水水质监测报告,通过沉淀池+过滤网的物理过滤技术可以达到养殖尾水排放一级标准;生活污水由处理后部分回用变更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处理由过滤器滤芯处理变更为过滤网过滤产生的滤渣交由专业单位处理,目前已经和专业单位签订固体废物委托收集转移服务协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供电:****基地自备发电机,可满足项目运营期用电。 | 实际建设情况:供电:****供电局供电,****基地自备发电机,柴油发电机仅在市政电网停电时使用。 |
自备发****供电局供电,****基地已接入市政电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7.5 | 0 | 0 | 0 | 17.5 | 17.5 | |
0 | 0.194 | 1.75 | 0 | 0 | 0.194 | 0.19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088 | 0.088 | 0 | 0 | 0.009 | 0.009 | |
0 | 0.0735 | 0.6125 | 0 | 0 | 0.073 | 0.073 | |
0 | 2.7563 | 8.75 | 0 | 0 | 2.756 | 2.75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养殖尾水过滤器 | 《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要求》(DB 46/ 475-2023)中一级标准 | 养殖尾水沉淀池+过滤网 | 满足《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要求》(DB 46/ 475-2023)中一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地出入口合理设置禁鸣标志、限速标志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 基地出入口已设置禁鸣标志、限速标志 | 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养殖基地内设有垃圾箱,用以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2.过滤器滤芯定期进行更换,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 1.养殖基地内设有垃圾箱,用以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2.过滤网过滤产生的滤渣交由专业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陆生生态: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绿化;水生生态:1.严格控制排放养殖废水性质及达标排放要求,不得混入其余陆源废水进行排放。2.尾水排放经尾水处理设施后达标排放。 | 陆生生态: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绿化;水生生态:1.严格控制排放养殖废水性质及达标排放要求,不得混入其余陆源废水进行排放。2.尾水排放经尾水处理设施后达标排放。 |
表7 风险设施
1 | 1.在极端天气过境后,安排基地内工作人员沿管道路线进行检查,确认管道是否有出露的部分。2.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并实施。3.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建立健全运营环境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定期维护、检修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 1.制定并实施了《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其中规定了极端天气应急巡视行动流程,确保极端天气下管道及人员安全。2.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制定并实施了《应急预案管理制度》。3.已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制定并实施了《安全生产监督规章制度》和《环保设施运营管理规章制度》。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绿化。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对陆生生态系统进行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绿化。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每季度进行一次海水水质的监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制定每季度海水水质监测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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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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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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