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公告
本项目****急诊科和药品库房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2.1建设地点:**省**市。
2.2项目规模:****急诊科和药品库房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工并达到验收条件。
2.4采购范围: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1一般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承诺(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1.6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近三年内供应商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自然人投标,参与投标单位必须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2特殊资格要求
3.2.1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5至2024-11-22,携带以下资料在工作时间到**省**市见龙洞路34号进行现场报名。
(1)提交报名表加盖公章(格式自理,****公司名称、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接收文件邮箱等信息)。
(2)公司委托函。
(3)法定代表人进行报名的,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报名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没有则视为不是本单位职工不能进行报名)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代表进行报名的,提供带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授权代表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没有则视为不是本单位职工不能进行报名)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4.1.2联系信息
联系人:郑助理
电话:0851-****2950
手机:188****3681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50
可能涉及会议等情况不能接听手机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14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响应文件至******公司(**省**市高新区**南路178****中心A栋22层会议室)。
5.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委托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委托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未通过验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 联系电话:0851-****2950/188****3681
8.其他
8.1 至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止,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本项目流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8.2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本项目流标,将重新组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