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案卷智能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4.3.3.1.一般资格审查第1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为: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现更正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响应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5日
1、监督部门:****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7-****553;地址:**县北坝街36号。
2、供应商信用融资:****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1、****银行**支行; 联系人:阳博; 联系方式:0817-****513; 地址:**县**路68号。 2、****银行**支行; 联系人:刘伟 联系方式:187****1682; 联系人:温东升 联系方式:184****6251; 地址:**县**路2号。 3、****银行****公司**支行; 联系人:冯荣; 联系电话:136****4386; 地址:**县**后街文运国际商业区; 4、****银行正西街支行; 联系人:李经理; 座机:0817-****099; 联系电话:185****9900; 地址:**县正西街186号。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注: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
地址:**县**大道666号
联系方式:余富春 136****7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县绥安大道66号
联系方式:唐瑞 0817-****9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瑞
电话:0817-****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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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