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盛鸿报废汽车拆解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24MA101WY67L | 建设单位法人:金声 |
常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龙****经济开发区陶瓷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盛鸿报废汽车拆解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龙****经济开发区陶瓷园区) |
经度:123.385824 纬度: 42.48030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31 |
沈环沈字〔202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10-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115 | 运营单位名称:**** |
****0124MA101WY67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24MA101WY67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5MA1049WQ1N | 竣工时间:2023-05-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3-05-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06-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net/forum.php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需投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未超过五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需投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未超过五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需投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未超过五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一同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均质+隔油池+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浓度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本项目精拆、切割、压块打包工序均在加工区内进行,各工序上方集气罩,集气系统设计7个排风罩(内置风机)对颗粒物进行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污染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在预处理区域安装集气罩对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集气系统设计3个排风罩(内置风机)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排放污染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在报废机动车拆解预处理过程中,在拆解预处理车间采用真空吸油机对各类废油液进行封闭抽取,抽取后采用密闭罐体进行储存存于危废间内。本次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在废油液储存区设置气体导出口并将导气管与过滤棉+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连接,来处理危废储存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处理效80%),处理后的有机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污染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破损电池存放区内设有干式酸雾净化塔装置1套,可处理本项目事故状态下以及破损电池存放区内破损电池产生的硫酸雾,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3);设有负压风机,用于维持厂房内微负压状态,废气经处理后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未分选出来的或难以利用的尼龙布、废海绵、皮革等终端垃圾、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其他不可利用物、引爆后的废气囊均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填埋场填埋处理; 废燃料油、废油液、废防冻剂、废制冷剂、废铅蓄电池、废催化转化器、废电路板(含电容器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在密闭容器中分区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设施及隔油油泥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理。 一般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1)。 ①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基础加装减振措施; ②投入使用后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以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 ③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④墙面采用隔声材料,墙体加厚。 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初期雨水、生产废水一同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均质+隔油池+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浓度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本项目精拆、切割、压块打包工序均在加工区内进行,各工序上方集气罩,集气系统等对颗粒物进行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在预处理区域安装集气罩对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进行收集,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集气系统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排放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在报废机动车拆解预处理过程中,在拆解预处理车间采用真空吸油机对各类废油液进行封闭抽取,抽取后采用密闭罐体进行储存存于危废间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要求在废油液储存区设置气体导出口并将导气管与过滤棉+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连接,处理危废储存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有机废气处理效率90%),处理后的有机废气由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破损电池存放区内设有干式酸雾净化塔装置1套,处理本项目事故状态下以及破损电池存放区内破损电池产生的硫酸雾,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3);设有负压风机,用于维持厂房内微负压状态,废气经处理后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未分选出来的或难以利用的尼龙布、废海绵、皮革等终端垃圾、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其他不可利用物、引爆后的废气囊均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填埋场填埋处理。 废燃料油、废油液、废防冻剂、废制冷剂、废铅蓄电池、废催化转化器、废电路板(含电容器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在密闭容器中分区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环****公司进行处置;污水处理设施及隔油油泥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环****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理。 一般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1)。 ①项目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基础加装减振措施。 ②投入使用后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 ③生产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 ④墙面采用隔声材料,墙体进行加厚。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规定,选址基本合理。项目只要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同时严格遵守环保制度、法规,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行。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认真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并同时严格遵守环保制度、法规。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4206 | 0.0502 | 0 | 0 | 0 | 0.471 | 0.05 | |
0.0176 | 0.0231 | 0 | 0 | 0 | 0.041 | 0.02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235 | 0.0381 | 0 | 0 | 0 | 0.062 | 0.03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设施(均质+隔油池+絮凝+沉淀) | pH、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石油类排放均符合《**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标准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 已建设 | 按时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 已建设 | 按时监测 | |
2 | 滤棉+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 已建设 | 按时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基础加装减振措施,墙面采用隔声材料,墙体加厚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已建设 | 按时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废水需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均质+隔油池+絮凝+沉淀”)处理达到《**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要求,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集中处理。应当将车辆预处理区、车辆拆解区、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车辆存放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影响。 | 已落实,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均质+隔油池+絮凝+沉淀”)处理达到《**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标准要求,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集中处理。车辆预处理区、车辆拆解区、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车辆存放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等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已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影响。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拆解产生的废燃料油、废油液应当使用专用收集桶密封储存,废空调制冷剂应当使用专用高压钢瓶储存废铅,蓄电池使用防渗漏、耐酸腐蚀的专用容器储存,废电子元器件、含多氯联苯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使用专用容器储存,废滤清器、废过滤棉、废SDG 吸附剂、废uv灯管、污水处理设施油泥、废活性炭、含油手套和抹布等使用专用塑料桶密封储存。上述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尼龙布、废海绵、废皮革、除尘灰、引爆后的安全气囊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 已落实。项目拆解产生的废燃料油、废油液使用专用收集桶密封储存,废空调制冷剂应当使用专用高压钢瓶储存废铅,蓄电池使用防渗漏、耐酸腐蚀的专用容器储存,废电子元器件、含多氯联苯电容器、废尾气净化催化剂使用专用容器储存,废滤清器、废过滤棉、废SDG 吸附剂、废uv灯管、污水处理设施油泥、废活性炭、含油手套和抹布等使用专用塑料桶密封储存。上述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环****公司。 废尼龙布、废海绵、废皮革、除尘灰、引爆后的安全气囊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进管理体系,明确管理人员管理职责和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在项目建成运行后,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发生环境信访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尽快解决。 | 已落实,我单位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进管理体系,明确管理人员管理职责和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在项目建成运行后,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发生环境信访问题,立即整改并尽快解决。 |
表7 风险设施
1 |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接规定程序实施环境保护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应落实承诺,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未通过审查前不得开工建设。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立事业单位突发环浸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 | 已落实。项目建设已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接规定程序实施环境保护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已落实。我单位已落实承诺,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未通过审查前未开工建设。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立事业单位突发环浸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210124-2023-029-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位于**省**市**县**街道五****经济开发区陶瓷园区) ,为**项目,租用沈****公司闲置厂区,项目供电依托市政设施;供水外购;供暖采用电采暖;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集中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位于**省**市**县**街道五****经济开发区陶瓷园区) ,为**项目,租用沈****公司闲置厂区,项目供电依托市政设施;供水外购;供暖采用电采暖;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集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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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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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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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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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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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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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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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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