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基地项目(育雏育成场) 已由 **市****委员会 以2407-500115-04-05-370085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龙河镇**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基地项目(育雏育成场)占地约28亩,由4栋育雏舍、1栋消毒室通道、1栋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组成,总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景观面积约1.2万平方米、海绵城市约1.7万平方米,高边坡约4000平方米。本项目建筑物最大高度约8.95m,建筑单跨的最大跨度约12.1m,最大单体面积约1213.33平方米,填方边坡最大高度18m。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施工图图纸、图说、设计变更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开工至完工240日历天,完工至竣工验收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4“****基地项目(育雏育成场)”和“****基地项目(种鸡场)”为同一项目下不同建设内容,如投标人同时参与这两个项目的投标,须拟派不同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主要管理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人: | 周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370 | 联系电话: | 139****6665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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